暴雷平台理顾把客户的50万元抵扣自己损失,法律该怎么看?!

财富   2025-01-10 21:54   江苏  
关注并标星时代观点:有信息、有观点,更有态度。
有人向时代观点发来一个咨询,金恪艳阳受害人的这笔50万元能拿回来吗?
时代观点看了以后,分析认为:
如果这位业务员有履行能力,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执行这名业务员的名下资产,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据这位当事人说,事情是这样的:业务员在9月8日让我买了50万金恪债权,钱打入了他的银行账号,爆雷后问他50万钱的去向,他承认在他那,但不肯归还,说他的钱也拿不出来,用他的艳阳合同抵扣了,请问有什么办法追回吗?


据称,这位当事人向警方报案了,当时是在虹口派出所报案的,警察就让填了一张单子,该当事人在备注上面写了钱目前在业务员手里,警察说写了就可以,到时候会一笔笔对的。

当事人担心警察不会去核对,因为报案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工作量很大。
另据消息,这个业务员承认会去退佣金,但是说他自己的合同钱拿不出来,正好用这位客户的钱把他(业务员)的合同给抵扣了。

此外,这位当事人称,暴雷前,他们肯定是事先有风迅捷的,所以他就忽悠客户签合同,钱转到他卡里,私自兑付,这样的情况他说公司默许的。

时代观点:
这里仅就已掌握的材料,且以上述材料是客观真实存在的前提分析一下,并给出维权建议。
第一、这里当然不能称把汇入业务员私人卡里的资金称为投资资金,更不能称是金恪艳阳案件的受害人,给出的结论是报案没有任何作用。
合同签订(是否签订并不清楚)但资金还没有进入公司账户,准确地说,这位当事人与金恪集团还没有形成投资关系,只有合同签订了,资金进入金恪账户里,这才形成投资关系。
还没有形成投资关系的人,即便公司被立案了,也不能成为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即便报案了,警察记录了,也不会在核对时核对到这位当事人的金额。
所以,退一万步说,即便金恪案件结束后有100%的净本金退赔,因为名册里并没有这位当事人的名字和数据,也无法得到退赔。
如果当事人非要向公安报案的话,时代观点倒是建议直接报该业务员利用职务贪污公司财产,涉嫌职务侵占罪更符合法律特征。
第二、如果有当事人给予业务员的授权投资,也无法成立。

有可能是这位当事人在业务员给出的投资合同里上签了字,但即便如此,也应该以当事人的名义向金恪集团汇款,而不是由业务员个人账户里把资金汇入金恪账户。

根据现成资料,当事人是把资金汇入业务员个人账户,再由业务员把资金汇入金恪账户的,据此推测应该是委托投资。

但这种委托投资的事实是,50万元还在业务员账户里,并没有汇入金恪账户,也就是说,即便是委托投资,业务员也没有完成委托任务,在没有完成委托任务,当事人反悔的,应当提现受托劳务费用的返还给当事人,终止委托。

比如,你交给时代观点1000元委托去购买物品并且给了100元受托费用。

在时代观点要去帮你买东西的时候,你说不买了,终止委托了,那么,时代观点肯定要收取一定的费用,比如收下50元,退给你1050元,事情结束了。

如果因为你没有通知,时代观点买好了,那你得接受,东西是你的,100元是我的。

如果时代观点没有时间帮你办这件事,拒绝受托办理,那就把1000元和100元受托费全部退还给你。

第三、对照这位当事人的事,可以在法津上建议这么去操作。

首先协商,要求这位业务员返还50万元,把当事人汇入这位业务员卡里的50万元返还。

其次,在协商不成后,可以请其他人与这位业务员调解。

在无法解决时,可以考虑直接向业务员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的概率还是比较高的。

当然,起诉理由可以是不当得利。

最后想说的是,这位业务员的做法肯定是不对的,也是很没有道德的,这么坑相信他的客户,应遭天打雷劈。

反过来说,有多少金融界的人还在给你讲良心、讲道德呢?

时代观点当然理解这位业务员放在金恪艳阳里的钱拿不出来的尴尬,但一码归一码,不能因为自己被坑了就去坑别人。

推荐阅读:

继恒大、中植、海银后,金恪与华侨又疯狂,底层人真的再也经不起如此掠夺了

金恪艳阳受害人向上海经侦总队领导写信,维权切莫迷失大方向!

金恪艳阳各受害人群群主交流会上传出诸多信息

99岁的金恪艳阳度假受害人交待后事,警官称:全力追赃挽损!呼吁:特事特办!

新进展,金恪艳阳涉案的30多人被抓了?

本自媒体侧重点是观点,旨在引导所有关注时代观点的读者更多侧重于个体发展,拓展思路,打造更加完美的你。

时代观点不一定同意您的观点,但一定捍卫您说话的权利。不妨在关注并标星后理性发表留言观点,让更多人看到有思想、善思考的您。

欢迎关注联动自媒体:

更多文章可点左下方“阅读原文”:


关注不迷路,点赞即支持,转发是认可,在看是让更多人知道

时代观点
遍地哀鸿满城血,无非一念救苍生。有观点,更有态度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