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今年9月24日成功发行350亿元资本补充债券之后,中国人寿再度发行350亿元资本补充债券。
12月3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批复表示,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10年期可赎回资本补充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350亿元(含350亿元)。
中国人寿此前表示,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用于补充发行人附属一级资本,提高发行人偿付能力,为发行人业务的良性发展创造条件,支持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据了解,在偿二代二期等因素的作用下,今年保险公司迎来发债热潮,截至目前已发行规模近千亿。
11月28日,中国人保发布公告,该集团子公司人保财险成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120亿元资本补充债券。本次发行的资本补充债券期限为10年。
11月,华泰人寿也发布公告称,公司债券“24华泰人寿资本补充债01 ”完成发行,该笔债券发行总额为8亿元,债券期限为10年期。
据统计,年内人保财险、华泰人寿、太平财险、中国人寿等11家公司共发行了14笔规模总计为956亿元的债券。其中,中国人寿、人保财险、新华保险和平安产险4家险企发债规模在百亿以上。
保险公司为何热衷发债?
一是资本补充需求上升。随着“偿二代二期”工程的深入实施以及股票市场波动引发的投资收益下降,保险业对资本的需求愈发迫切。中国人寿此次发债反映了保险行业对于资本补充的迫切需求。
目前保险公司补充资本,主要依靠内源性资本补充和外生性资本补充。内源性资本补充,主要来自于累积留存的利润。外生性资本补充则主要靠发债和增资,保险资本补充债用于补充附属资本,可提高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而保险永续债用于补充核心二级资本,可以提高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由于内源性融资受限于盈利分配和增长瓶颈,外源性融资中股权融资吸引力下降,债务融资成为保险企业重要的融资途径。
二是提高偿付能力。募集的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用于补充发行人附属一级资本,提高发行人偿付能力,为发行人业务的良性发展创造条件,支持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三是降低融资成本。比如,中国人寿9月发行的资本补充债券票面利率为2.15%,创下年内保险公司债券发行的最低票面利率纪录,有助于降低融资成本。
四是市场竞争力提升。通过债券融资,保险公司能够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提高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