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题考试到底要不要翻法条

教育   2024-10-02 09:16   陕西  

法考一战主观题备考解决方案


1.是否引用法条。

在主观题的考场上是否需要查阅电子法条,答题中是否需要引用法条,数位阅卷老师给出的答案是:法条可以查,也可以引用,但是千万不要指望每一道题都能查到对应的法条,更不要指望每一道题都靠法条去答题!

同时,无论是司法部历年卷四官方答案,还是《官方案例指导用书》的参考答案中,具体写明法条的参考答案不多。所以我认为在答题时没有必要刻意去联系相关法条。当然如果设问所涉及的法条很明显,可以将有必要的写出来的。原因不是司法部要求与否的问题,而是阅卷人踩点得分的标准下,你的法条很容易吸引他的注意力。

比如2020年全国卷主观题中刑诉真题第一问:本案属于利用计算机实施的犯罪,如何确定管辖?

本题就昰典型的可以通过直接查阅最髙法司法解释即可回答的设问。根据《刑诉解释》第2条的规定: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针对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被告人、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以及被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地。

然而并非所有的设问,都能像上述的设问那样幸运可以直接引用法条进行作答,比如2020年全国卷主观题中刑诉真题第三问:价格认定机构出具的价格认定书属于何种证据类型?是否可以作为本案的证据?为什么?

本题就是典型的没有任何刑事诉讼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直接依据的设问,而且理论和实践中也存在不同的观点,导致本题属于开放式问题。面对这样的设问,你怎么去翻法条?

2.考场上如何抉择

在考场上面对试题,如果你能够准确判断出该题需要引用法条内容进行作答,并能够快速定位到该法条,那么一定要翻,不翻白不翻!

在考场上试卷答题完毕,对待没有任何思路的试题,可以通过直接查阅法条,直接抄写相关法条内容进行回答,保证试卷不留空白。

在考场上所有试题答题完毕,如果还留有一些时间,可以通过查阅法条去丰富自己的答案

上述三种情况,便是你可以在考场上使用电子法条的情况,否则不要轻易沉迷于电子法条。每一年,在主观题的考场上,都有不少考生沉迷于翻法条(不用一下法条,感觉对不起自己交的报名费),以至于题目没有做完,得不偿失!

3.电子法条如何搜索

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提供电子法律法规,应试人员在计算机上查阅。电子法条每个人都有。

在司法部的主观题机考系统中,主要提供了刑法、刑诉、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民法、民诉、商法六大学科的相关法律法规。目前在使用司法部的电子法条中,有两种搜索方式:其一通过法律法规的简称可以搜到相对应的内容,比如在搜索栏输入“民法典”即可搜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对应的内容;其二通过法律法规的“章”名称可以搜到相对应的内容如在搜索栏输入“管辖”即可搜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章管辖相对应的内容。

在具体搜索时,同学们还要注意,很多司法解释没有“章”可以定位的,那么你可以直接记忆重点的关键词,然后通过翻页去查阅相关法条内容。

电子法条的查阅技巧归根结底就是了解法条的架构,熟悉考点在法条中具体的位置越熟悉,定位的速度越快,定位的准确率就越高!这就要求你对自己所输入的关键词,会搜出什么样的法条内容,或者说什么考点在哪部法律法规中、大概什么位置,必须是清楚的。只有考生自己清楚这个问題,到了考场上才能想要什么法条,就搜索什么法条,否则就是瞎猫碰死耗子式的搜索,搜索的结果既不具有针对性,还浪费你自己考场上答题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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