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治观点错误丢分
主要指的是论述题涉及政治观点问题。在作答论述题时要有正确的政治观点,不可把偏激的观点答在试卷上。对于法律制度是可以进行正反两方面分析的,政治观点绝不可以反动。
二、法条引用不规范
法条的引用包括两部分:一是法律文件名称引用,二是法律条文内容引用。前者概括引用即可,后者意思引用即可。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可以引用为“《刑法》”或“刑法”。如果法律文件名称记不清了或可能混淆,此时可以使用万能词汇概括引用,就写“根据有关规定”或“根据相关规定”。法律条文内容的引用只要说出大致的意思即可,不要求原文引用。
三、错别字丢分
一般性的文字错误(如“的”与“地”等的使用)或多字、落字不扣分,但法律术语错误会适当扣分。
考生要注意常见法律术语的书写和使用。如,权力(公权)、权利(私权)、瑕疵、犯罪既遂、得逞、猥亵、淫秽、渎职、管辖、犯罪嫌疑人、赠与合同、篡改、临摹、倒塌、坠落、行纪合同、交通肇事、教唆、盗窃、煽动、颠覆、诽谤、斡旋等法律术语一定要写正确。这也是机考答题的优势,不会提笔忘字,浪费很多时间,因此建议用机考更适合现代人。
当法律术语不会写时,可以用名词解释的方式(使用该法律术语的含义答卷)规避该法律术语,以后的答案中再次出现该罪名时就用“本罪”、“该罪”、“此罪”等代词来替代,减少丢分的机会。
四、“参见……”丢分
“参见某某题”、“详细回答在第x题”……这种现象主要发生在答案理由重复的情况。如果后一问题的答案理由与前面某问题的答案理由相同,此时切不可书写为“本问题的理由部分参见某某问题的理由部分”,一定要认真完整地再回答一次,不要心存侥幸、偷懒耍滑。
五、不要死盯着结论,一定要注重对过程地分析
主观题的考点一般不会太生僻,老师的讲义和课堂上应该都有讲过,所以要试着把该题的原理认认真真地分析下来,切忌结论下的很坚决,过程分析的很粗糙。在多出“活题”,不设置标准答案的法考改革背景下,一定要注重过程的分析,重在说理。论述的时候,最好分个层次,能够表达出多种原因,这样的得分率会更高。
六、不要遗漏考点,题干中寻找答案
我们都知道主观题是踩点得分,那么就要求我们不要遗漏考点。可以在题干中你觉得哪句话背后隐藏了一个知识点你就用序号进行标注。这样就不会忘记边角一些的点。
七、主观题一定要分点写,要突出重点词眼
可以用标号的方式来把点分开,因为主观题是踩点给分的,写一坨一大段话,会让阅卷老师无法很快的清楚看到你答对的点,还影响观感,没有帮你找点的欲望。
八、时间不够时
如果题做到后来时间不够了的话,可以直接写要点,能不空题就不要有空白的。主观题全部写的清清楚楚是不存在的,所以尽量采用精简语言、答要点的方式(如果时间足够,还是尽量把话写的完整一点,别单写几个名词在上面)。
九、法言法语
尽量用法言法语去表述,减少卷子上白话出现的频率,实在想不出某个点用法言法语怎么表达,再用自己的话描述。
十、翻法条
关于在考场翻法条这件事,推荐先做题,非常不确定的、觉得有必要翻法条的先空着,然后一轮题目做好之后,再把空着题目集中翻法条,你要是一题一题翻下去,或是5题里4题要翻答案,那打包票会做不完,能做的还是尽量自己做,实在不行的题翻法条,因为其实很多题就算给你法条你也不一定能翻到做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