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自政策发布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购买临平区新建商品住房的,在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后可申请购房契税补贴。购买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日期为准。
自政策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购买临平区二手住房,且该二手住房出卖人在临平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在该二手住宅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后可申请购房契税补助。二手住宅的购买时间和原房屋所有权人的新建商品住宅购买时间均需在本次政策期内,以合同网签备案日期为准。
新建商品住房购房人需在办结所购住宅不动产权证书,并在购房买卖合同约定交房日期次月起18个月内提交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延迟交房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手住房购房人需在办结所购住宅不动产权证之日次月起18个月内提交申请,逾期申请不再受理。
对《通知》发布后,解除商品房(住房)买卖合同备案的购房者及其家庭成员,在政策期内再次购买临平区新建商品住房时不能享受契税补助等政策。同时对该解除商品房(住房)买卖合同备案的商品住房,再次销售时不能享受契税补助等政策;房产企业在办理解除商品房(住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后,应将该商品住房有关情况在销售现场张贴并书面告知后续购房者。
二手住房的购买人,如该二手住房出卖人未在政策期内购买临平区商品住房,或在二手住房的购房人申请契税补贴前,该二手住房出卖人已解除商品房(住房)买卖合同备案的,该二手住房购房人也不能享受契税补助政策。
自政策发布之日起,购买我区东湖街道、运河街道、崇贤街道、塘栖镇等镇街新建商品住房的(以实际管理区域为准),在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后可申请购房补贴。
在购房人办结所购商品住宅不动产权证书,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交房日期次月起18个月内。一个购房人或家庭只能享受一次。补贴总额度1500万元,申请后按网签时间实行“先买先得”,兑完为止。
临平区市民之家一楼C区17-19号窗口。申请人需携带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契税完税证明等相关材料。
由区住建局对新建商品房项目的住宅网签面积进行梳理审核后对企业进行发放。
市民之家房管窗口:0571-86244242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房产市场交易科:0571-86223932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