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央视新闻
1月22日,中央金融办、中国证监会、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重点引导商业保险资金、全国社会保障资金、基本养老保障资金、企业年金基金、公募基金等中长期资金进一步加大入市力度,建立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机制,着眼长远收益。
主要举措包括:
来源 | 央视新闻
1月22日,中央金融办、中国证监会、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重点引导商业保险资金、全国社会保障资金、基本养老保障资金、企业年金基金、公募基金等中长期资金进一步加大入市力度,建立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机制,着眼长远收益。
主要举措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