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某某在普者黑飞无人机被罚2500元,原因是……

文摘   2024-07-31 20:11   云南  

所有无人机飞手注意了
2024年1月1日起
民用无人机未实名登记
进行飞行活动
是违法行为!

近日
丘北县公安局依法查处
一起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
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案件
违法行为人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这是丘北警方查处的
首例无人机“黑飞”案件

2024年7月22日
丘北县公安局普者黑派出所民警
在办理两名游客被伤害一案中
发现系违法行为人邓某某操作的
无人机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造成的
丘北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接报后立即展开调查




 经调查,2024年6月,违法行为人邓某某在购物平台购买了一架小型民用无人机,未进行实名登记。其于7月20日在普者黑景区操作该无人机进行拍摄过程中因无人机失控跌落致使两名游客不同程度受伤。经核实,在此期间,邓某某已操作未实名登记的无人机在景区飞行了120余次,其行为置公共安全于不顾,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社会影响极为恶劣。邓某某“黑飞”拍摄,并致两人受伤,其行为已违反了《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之相关规定,情节严重,丘北警方根据《条例》规定,依法对邓某某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的违法行为给予责令改正、并处2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说到近年来流行的无人机

高科技、高像素、超炫酷

无人机虽然可以

让我们欣赏科幻般的美景

但它的出现

也存在着安全隐患

拒绝“黑飞”!无人机如何合法飞行?

请往下看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于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填补了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相关法规的空白。《条例》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也指导无人驾驶航空器依法开展飞行以及有关活动。

近年来,无人机越来越普及,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安全隐患和社会问题。违规飞行无人机不仅会造成空中交通混乱,还可能对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

警方提醒
使用无人机时务必遵守相关规定,自觉在民航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上进行实名登记及飞行报备,不得在禁飞区域飞行,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和安全。
公安机关备案请拥有无人机的小伙伴在民航局实名登记系统进行无人机注册登记后,将相关登记的信息报丘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备案,流程如下:持有人携带无人机(含产品类型、型号、序列号、产品识别码、飞控序号)、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持有者需登记法人相关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购买凭证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备案。
各相关单位、个人登记备案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如提供不实信息,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47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50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违反本条例规定操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的,由公安机关对其监护人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51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或者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划定的空域外飞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 “丘北警方”微信公众号

排版:张潇

审核:刘昭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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