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关于临近交割月(10月)的通知

文摘   2024-09-18 08:49   山东  

尊敬的客户:

一、根据上期所、能源中心规则,交割月前第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9月30日)收盘前,部分合约应调整为相应手数的整倍数,包括:AG2410(白银)、SN2410(锡)、SP2410(纸浆)、BR2410(丁二烯橡胶)调整为2手的整倍数;AU2410(黄金)调整为3手的整倍数;AL2410(铝)、CU2410(铜)、BC2410(国际铜)、ZN2410(锌)、PB2410(铅)调整为5手的整倍数;NI2410(镍)调整为6手的整倍数;NR2410(20号胶)调整为10手的整倍数;SS2410(不锈钢)调整为12手的整倍数;AO2410(氧化铝)调整为15手的整倍数;RB2410(螺纹钢)、WR2410(线材)、HC2410(热轧卷板)调整为30手的整倍数。
特别提示:根据上期所、能源中心规则,上述有整倍数要求的期货合约,进入交割月后,持仓以及新开、平仓均须是相应手数的整倍数。以非整倍数进入交割月的,将由交易所执行强行平仓,由此产生的亏损由客户自行承担,盈利由交易所按规定执行。
 二、根据大商所、郑商所、广期所规则,自然人客户不得持有2410合约进入交割月,在9月30日应调整2410合约持仓为0手。(注:法人户交割时须满足整数倍要求,基数如下:棉花为8手;棉纱为4手;动力煤为200手;焦炭为10手;焦煤为100手;铁矿石为100手;豆二为100手)
因临近交割,相关合约可能存在交易不活跃,价格不连续、行情波动大等不确定性因素。敬请各位客户按照上述通知要求及时调整仓位,以防范相关持仓风险。如您的持仓不符合交易所规则,我司有权根据交易所规则及期货经纪合同约定,对您的相应持仓进行强行平仓。敬请理解,谢谢配合!如有疑问请咨询客服热线400-618-6767。

 中泰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3日

中泰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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