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服刑人员的妈妈。一个儿子在监狱假释,一个儿子在监狱减刑。都想儿子回家过年,愿望会成真吗?
一,监狱提请我儿子假释,法院1月3日立案,有希望回家过年吗?
大姐你好,回家过年的可能性非常大。
原因,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受理监狱提请的减刑假释案件,自受理一个月以内审结。复杂的可以两个月以内。
看到法院2个月以内不要心寒。监狱能够提请假释的,无论罪名与犯罪情节,都不会属于需要用到复杂的两个月审理情形。
真正复杂的假释案件,监狱与检察院都有争议的,一般提请假释程序,很难走到法院。
因此,法院2025年1月3日网上公示,你儿子的假释已立案受理。法院只能在规定期限,一个月内审结。最晚2025年2月2日。
也就是最迟大年初五,法院必须裁定假释。与你希望的回家过年晚几天,年后回家。
看到无法除夕回家,还是不要心寒。因为,初五是春节假期。个人认为,法院不可能加班开庭。
宁愿不要加班费,也要赶早安排开庭或裁定。把该结都结了,无事一身轻,好好跟家里人团团圆圆过年。
因此,法院在非假期,也就是最晚1月27日裁定假释的可能性极大。当然,也可能更早,在小年裁定假释。
你可能会有这样的疑惑。不是规定一个月以内嘛!能在1月27日裁定已经很知足,比法定的期限早几天,早回家几天。
早快10天,这样的好事怎么可能轮得到我们。
怎么不可能。法律规定一个月以内,法院受理假释,5天到30天以内都不违反规定。何况临近春节,法院未必没有成人之美之意。早审结,华夏大地多一个家庭团圆。
所以,不要把回家的时间盯在2月2日--正月初五。大胆点,你儿子假释,最晚除夕前一天回家的希望非常大。
原因,假释裁定不会出现,监狱早上收到,上午或下午安排释放。只会是监狱昨天甚至更早三五天收到裁定予以假释。
明白了吧!
二:我儿子的刑期到2025年8月21日。打电话告诉我监狱提请他减余。我想知道,减余是什么意思。
还有法院也是1月3日立案,有机会回家过年吗?(我和她儿子在一个监狱,不在一个监区)
大姐你好。
减余的意思是,减去余刑。意思是监狱提请减刑幅度,不以整月为规定。说白一点,不是这种。
建议减去六个月
建议减去七个月
建议减去八个月。。。
而是,建议减去余刑。减余,包括月数与天数。可以是减6个月2天刑期、减去7个月12天刑期,减去8个月18天刑期。
有减余政策的监狱不是特别多。但是,减余是提请减刑幅度中,对服刑人员最有利的。刑期,裁定一笔带走,不留尾巴。晚上签减余裁定书,次日早上释放。
不像只能减月。减刑八个月,余刑留二天这种留尾巴的。哪怕减刑八个月后,刑期到大年初二。也只能在监狱过年。
但是,你儿子是减余刑。一般情况,减余成为监狱、检察院、法院共识的政策。基本不会出现减整月的情况。
刑期止日2025年8月21日,法院1月3日立案。法院裁定减刑与假释的时间,一般一般同一天。
根据对上一位大姐的回答,你儿子减剩余刑期,最晚回家也是1月27日,除夕前一天回家。
至于法院减刑或假释裁定书上的打印时间,可以往后几天。实际1月24日裁定减刑或假释,1月26日送达监狱,签字减刑假释裁定生效。
1月27日,除夕前一天,上午8点至9点,释放回家。
明白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