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奇读者宝宝:听说死刑犯枪决执行死刑的时候,子弹的费用需要死刑犯家属花钱买。这是真的吗?
好奇读者宝宝,你好。
只要在网上看到,关于死刑执行采用枪决,子弹由死刑犯家属掏钱的问题。可以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诸如此类信息,多少拉低了广大网友的智商。
因为,枪决的子弹由死刑犯家属掏钱,一眼假。可以100%肯定。不但枪决的子弹不需要死刑犯家属掏钱,火化炉也不需要掏钱。行刑的整个程序,都在司法预算之内。不过,火化的时候,选择普通实惠炉的可能性,远远大大选用豪华火化炉。
现在讨论为什么假,主要从三方面考虑。
一,不让死刑犯家属成为刽子手,不制造怨恨
影视剧中常见跪在地上的死囚,向手握大刀的刽子手,恳求给个痛快,砍准一点。站在刑场的死囚家属,看到这一幕,都是哭天喊地,嚎啕大哭。但对刽子手没有半点怨言。
如果,影视剧中县太爷告诉死囚家属。行刑用的大刀,需要死囚家属支付一两纹银。死囚家属听到之后心里会怎么想。花钱买刀,砍亲属,不是刽子手也是刽子手。
这等于死刑执行两次,刽子手砍死囚一次,死囚家属在心中砍自己一次。原本接受判决,接受行刑。一两纹银买砍亲属头的刀。变成死囚家属既不接受判决,又不接受行刑。等于,一两银子,制造了死囚家属对官府的怨恨。
同理,让死刑犯家属花钱买枪决要用的子弹。跟让死刑犯家属成为刽子手没有任何区别。法律既判决死刑,哪怕行刑时家属不舍痛苦,也只能接受国法的制裁。
但要花钱买子弹,还让子弹打进亲属的心脏。这不是痛上加痛,雪上加霜,落井下石嘛。不需要死刑犯家属买子弹钱。既是判决死刑的正义,也是执行死刑的正义。
二,子弹很便宜。
弹药类,属于威胁广大民众人身安全与财产,易燃易爆管控物品。以非法手段获取,代价几千元上万元一把。卖家可能附赠几十发子弹。刑法规定,任何人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都属于犯罪。
哪怕藏起来欣赏,也是要吃三年以下或三到七年牢饭的那种。意思是枪支弹药类,属于市场非卖品、非个人收藏品,不能买卖,不能私藏,个人更不能拥有。
只有国家授权配备的单位可以。这些单位包括部队、武警、警察等。授权配置的单位,子弹是不需要花钱的,财政预算之内。意思是执行枪决,无需考虑成本。而且子弹的成本忽略不计,大概几块钱一发。
执行死刑,又不是用昂贵的导弹执行。枪决,只需要一发,接近零成本。这是死刑犯家属不需要掏钱的第二个原因。
三,执行死刑成本<抓捕成本
从最近热播的电视剧《我是刑警》,可以找到答案。抓捕一名流窜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从交通、住宿、饮食、警力等司法成本,都不是一个小数。尤其的嫌疑人的犯罪轨迹,多大几个省,数个市县。
关于抓捕,听过一个出狱的人讲的故事。大概是十几名毒贩,流窜武装贩毒,有枪还有手榴弹。
毒贩团伙被锁定后,为保障民警在抓捕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以及更大民众的安全。断断续续动用几百警力,三个月全程跟踪,才找到最佳抓捕时间。
国家花了那么大的代价,抓到毒贩。怎么可能执行枪决时,子弹还需要死刑犯家属掏钱。这就像花60万首付,贷款200万买了一套房子。装修的时候,不装厕所。大头都花了,还在乎这点小钱。
所以,好奇读者宝宝。枪决死刑犯,子弹需要死刑犯家属掏钱买,一眼假。
最后,火化,遗体火化之后,重量3斤到8斤之间。生下来几斤几两,骨灰差不多也是几斤几两。然后,与这个世界再无关系。
好奇读者宝宝,人生很短的。能活到这个世界的每一个人,上辈子都积了很大的德。反之,就不会成为人类,可能是案板上的一条鱼。。。。所以,可要好好享受与珍惜活着的每一天。没什么,比好好活着更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