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乌审旗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公告》要求,现将乌审旗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资格复审、评估认定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及相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范围。乌审旗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01、02、03、04岗位格初审通过报考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2月12日—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三)资格复审地点。乌审旗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楼(乌审旗嘎鲁图学校北侧)。
(四)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原件;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及复印件。
(五)其他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报考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内携带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报考人员请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凡因电话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人才引进程序的,责任自负。人才引进过程中未进入后续环节的报考人员,将不再电话告知。
2.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引进岗位相应的资格条件。如发生现场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复审结果为准。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现场领取评估认定通知单。
3.资格审核将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评估认定及相关要求
(一)评估认定范围。乌审旗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01、02、03、04岗位资格复审通过报考人员。
(二)评估认定时间。2024年12月14日(星期六)下午1:30。
(三)评估认定地点。乌审旗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一楼(乌审旗嘎鲁图学校北侧)。
(四)评估认定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于评估认定开始前30分钟到达考点,凭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评估认定通知单原件有序进入候考室签到,未按时签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2.报考人员进入候考室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扰乱考场秩序。
3.报考人员在进入考场前将包、手机、资料等个人物品放至存包处,严禁将手机等通信设备和书籍、资料等物品带入候考室。
4.候考过程中一律在座位待考,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随意走动、不得随意外出,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外界联系。
5.报考人员不得穿特殊制服或穿戴有特别标志的服装。
6.报考人员在评估认定过程中除评估认定序号外,严禁透露个人信息,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反,将参照相关规定处理。
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人才引进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在指定网站或公众号发布相关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未尽事宜按《乌审旗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477-758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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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