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胡承波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要同心同德迈向前进,必须有共同的理想信念作支撑。”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立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对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出部署安排,并明确了具体落实机制。党员干部一定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和三中全会部署,加强统筹谋划,完善制度机制,抓好工作落实,确保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工作取得实效。
精心统筹是关键。理想信念是一种价值体系,需要以持续有效的教育体系加以保障;理想信念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强化系统思维,从多个层面、多个角度协同推进,形成“合力弹钢琴”的生动局面。在参与力量的调动上,要统筹好宣传部门、教育部门、社会教育资源乃至家庭等各方力量;在教育内容的安排上,要统筹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多层面价值目标;在教育方式的采用上,既要实现课堂教育、实践培育、文明创建协同推进,又要实现线上线下协同用力,形成网上网下“同心圆”;在教育对象的选定上,要以在职党员干部和大、中、小学各类青少年学生为重点,统筹各类目标人群。只有精心统筹谋划,科学做好顶层设计,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方能根基扎实、行稳致远。
完善机制是保障。完善的制度是制度化的根本保证。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制订和完善相关制度机制。要按照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的任务表、路线图,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机制、文明创建工作机制、中华传统美德传承机制、英模人物宣传学习机制、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等多项制度机制的建立与完善。要本着缺哪项就补哪项、哪项不完善就修订哪项的思路,迅速且高效地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各类制度机制建设,尤其是要科学制订各个层面的考核评价机制,确保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来源:2024年第11期《党建》杂志,作者系辽宁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部长、辽宁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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