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文化 | 虚报住宿费问题专项整治,我们在行动

汽车   其他   2024-11-24 18:58   新疆  




我们在行动


虚报住宿费问题专项整治


为认真贯彻9月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进会精神,落实集团公司党委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批示要求,近日,霍尔果斯站在全站范围内启动部署了虚报住宿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动员会上,站纪委书记刘士津同志对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解读,讲明了整治时间、整治内容、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强调了虚报住宿费是侵害企业利益的违规违纪行为,对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了进一步宣贯。站属各党支部(总支)立即跟进学习宣贯,对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了分层部署。


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整治内容

自查站属各部门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因公出差、学习在路外酒店、宾馆、招待所等住宿开具住宿发票,是否存在以下情况:

1.是否存在利用出差、学习的时机为本人虚增天数、虚增单价虚开住宿费发票报销获利。

2.是否存在无出差、学习情况发生,编造虚假出差信息为本人虚开住宿费发票报销获利。

3.是否存在其他形式虚开住宿费发票报销获利的情况。











举报途径

车站全体干部职工群众发现问题,可通过电话、邮箱、信访举报等途径及时向站纪委举报。

举报电话:0999-7729677

举报邮箱:纪委书记、纪律检查员OA邮箱

295156909@qq.com


站纪委提示

“见小利,不能立大功;存私心,不能谋公事一次让步,次次失守,虚报住宿费,看似小利,实则大害。于公,损害单位利益,破坏制度公正;于私,侵蚀个人诚信,危及职业前途。“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廉与贪之间的界线,就是公与私之间的红线,全站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永远牢记公私之分,用公权办公事,共筑清正廉洁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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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融媒体工作室
审核:刘士津、李泽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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