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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2025年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控制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气和噪声污染,保护城市卫生环境,营造绿色、低碳、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等法律法规,现就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广南县城区内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向广大市民朋友、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倡议如下:
一、倡议区域
广南县城建成区。
二、倡议时间
元旦、春节(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元宵节(正月十四、正月十五、正月十六)全时段。
三、倡议燃放的烟花爆竹种类
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尤其是轰天雷、冲天炮等所有升空类烟花爆竹产品。
四、倡议的具体内容
(一)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不燃放烟花爆竹,公职人员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
(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须由公安机关审批,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燃放地点、燃放许可等规定执行,未经许可,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擅自组织燃放。
(三)广大市民朋友要积极践行社会文明新风尚,自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尤其是轰天雷、冲天炮等升空类烟花爆竹。
(四)无视倡议书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不良影响的,相关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少燃放一次烟花爆竹,多增加一份安静和谐,让广南的天更蓝、山更绿、空气更清新!
广南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5日
文章来源:广南县人民政府
编辑:刘雪丹
二审:饶泉梅
三审:刘桂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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