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印度尼西亚人力资源部(“部”)与国际劳工组织(“ILO”)合作,最近发布了2024-2029年国家职业健康与安全计划(Keselamatan dan Kesehatan Kerja - “K3”)(“K3计划文件”)。该文件强调了一些与项目相关的主要挑战,包括:
1. 新工具、设备和设施的使用及技术发展;
2. 生产过程和方法的调整;
3. 遵守和执行K3相关规范的问题;
4. 缺乏高效和集成的报告系统;
5. 在K3相关事项上缺乏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协调和沟通。
因此为增强K3在国家层面的实施,最重要的措施之一是修订1970年第1号职业安全法(“法1/1970”),该法已被宣布无法适应当前领域的发展。
法1/1970主要问题:
进入工作场所的义务(第13条)
- 法1/1970规定,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个人都必须遵守所有适用的K3指导,并且必须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PPD”)。
- 可以进一步详细说明不遵守规定的后果。例如,不遵守此义务的个人将自行承担因其不遵守而导致的任何事故的责任。
雇主的义务(第14条)
- 法1/1970规定,雇主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显眼和易读的地方列出所有强制性适用的K3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监督官员或职业安全专家的指示张贴必要的K3图片和其他指导。
- 虽然这些义务看起来相当明确,但为了充分扩展这些义务的范围,还需要进一步和更具体的细节。目前,法1/1970仅要求雇主提供有关K3要求的信息,而不要求公司采用和/或制定专门与其工作场所内K3要求的实施、发展和意识相关的内部政策。
刑事处罚(第15条)
- 违反法1/1970规定的各种义务最终可能导致最高三个月监禁或最高罚款Rp. 100,000的刑事制裁。
- 最高刑事制裁被认为相对较弱,可能无法达到阻止不合规行为的目的。因此,最好通过更新的法律框架调整刑事制裁,设定一系列更具威慑力的制裁措施,以减少不合规行为。
结论 通过修订和加强法律法规,特别是法1/1970,印度尼西亚可以更有效地应对职业健康与安全领域的新挑战,并确保在国家层面上更好地实施K3计划。强烈建议相关利益相关者积极遵守并履行所有法律义务,以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