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价项目
二、报名流程
(2)已完成政务网信息填报的考生,关注公众号“深圳市健康产业发展促进会服务号”——考试报名,如实填写信息(与政务网信息保持一致),上传资料等待审核。
三、报名安排
(2)请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完成资料上传提交和报名缴费,若未在截止时间之前完成驳回资料重新提交的,视为放弃本批次报考。
四、报考条件
根据健康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及《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申报条件的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健康管理师三级/高级工:
(一)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二)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三)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五)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六)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注】
①以上所称“相关职业”指:健康咨询服务人员、医疗辅助服务人员、康复矫正服务人员、公共卫生辅助服务人员、其他健康服务人员、生活照料服务人员、保健服务人员、临床和口腔医师、中医医师、中西医结合医师、民族医医师、公共卫生与健康医师、药学技术人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护理人员、乡村医生、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等。
②以上所称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指:临床医学类、护理类、药学类、医学技术类、康复治疗类、公共卫生与卫生管理类、中医药类、健康管理与促进类、眼视光类等。
五、报考资料(详见附件)
(一)基本资料
(1)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请表(考生签名+手印)
(2)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3)近半年白底电子彩色证件照
(二)其他资料
1.学历证明材料:
(1)大专以下学历报考的,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学历承诺书,如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须提供所在学校或学校所属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相关学历证明。
(2)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在读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的证明材料:申报条件中如提到工作年限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工作年限书面承诺书(考生签字、手印+盖工作单位公章)和社保流水清单。
3.凭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报的,须提供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将在业务系统核验证书)。
4.凭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申报的,须提供专业对应关系的职称资格证明材料。
【注】以上报考资料除电子证件照以JPG格式上传,其他报考材料均以PDF格式上传。
六、报考方式
个人报名的考生,按个人实际情况对应申报条件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报名和缴费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微信关注“深圳市健康产业发展促进会服务号”(报考、缴费、成绩查询等均在此微信平台进行)。
深圳市健康产业发展促进会服务号二维码
机构报名,按申报条件的要求准备资料,由机构统一提交,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微信关注“深圳市健康产业发展促进会服务号”(报考、成绩查询等均在此微信平台上进行)
六、收费标准
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26号)要求收费。
专业(工种) | 级别 | 科目 | 费用(元) |
健康管理师 | 三级/高级工 | 理论知识 | 150 |
专业能力 | 230 |
【注】1. 凡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一经收取评价费用后,不再作退费处理。2. 报考为单科报考,报考费用单科收费。
七、考核方式
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考试均合格,可以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全国通用,可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zscx.osta.org.cn/)查询。
八、其他事项
(一)理论知识具体考试时间以预约考试时间为准,预约后请按预约考试时间到场考试,迟到15分钟及以上无法进入考场考试;专业能力(实操)采用流水化考试,考生按实际约考的时间到现场取号进入考场考试。
(二)报名成功后将会收到深圳市健康产业发展促进会发送的短信通知。考试当天凭考试短信通知、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理论和专业知识考核均为无纸化考试模式,不再生成纸质准考证。
(三)考生参加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的考试时,考场内全部的固定设备均不可移动。
(四)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核资格的,取消当次考核资格或考核成绩。
(五)凡考试考位选定后,不办理撤考,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均不作退费处理。
九、联系方式
十、附件
1.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请表
2.工作年限承诺书
3.报考机构诚信承诺书
4.考生信息导入模板
5.培训学员花名册
6.学历认证承诺书
7.健康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
8.广东政务网技能广东注册指引
(长按识别二维码下载报考附件)
深圳市健康产业发展促进会
2024年10月24日
2021年,深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启动了深圳市社会组织交流服务展示点项目试点工作,遴选出30个党建引领突出、代表性强、公信力高、枢纽功能发挥明显和对深圳“双区”建设具有重大贡献的优质社会组织,授予“社会组织交流服务展示点”,围绕“一核心三场景九维度”搭建功能集成系统,促进社会组织行业健康发展方面发挥枢纽型作用,着力推进展示点在行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凸显深圳优势产业或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