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丢失的数据重复出现!

职场   2025-02-13 09:03   浙江  


【案例经过】:
1月15日晚班,三里岗收费站收费班长下班封账后,发现人工车道电子收入短款518.78元,无拼接数据,班长再次核对抄录金额和图像稽查系统数据,发现全部一致。通过逐一分析,确认是车道数据未上传导致,联系软件部门处理后,竟将丢失的数据上传了2次,2条数据完全一致!

【处理过程】:
1.初步分析:如果是班长在下班时将金额抄录错误,一般只会错1-2位数字,此次短款518.78元,相差甚远;通过图像稽查数据逐条累加核对,发现与封账金额一致,所以判断应为车道数据未上传。
2.上报处理:一般情况下,车道扣款成功后,费亭电脑电子金额会显示相关信息,总金额也会累计增加。该案例似乎处于扣款成功和未成功之间,通过收费员回忆当班车辆通行情况,结合录像回放,发现问题所在。原来,在晚班下班时,人工车道驶入一辆拖车,拖车上运载一辆事故车,该事故车为ETC车辆,进入车道时已感应ETC系统并自动扣款,但是车辆停靠在窗口时,收费员已经进行下班操作,未执行抬杆放行流程,故数据未上传。了解情况后,站所立即联系软件部门上传数据,数据上传后,发现在临界点时一辆车牌为粤S8J***的车辆数据未上传,正是上述事故车,金额也是518.78元,与站所判断一致。但是惊奇发现,该条数据上传了2次,2次内容完全相同,报表显示原短款518.78元变为了短款1037.56元(2个518.78元)。
3.深入思考:站在司乘角度,有两个问题需要我们了解,一是该事故车是否需要收费?二是是否重复扣费?通过门架系统查询,发现该车辆从广东行驶至湖北,在三里岗收费站附近故障后,才由拖车就近拖下道,而非上站时就被拖行,此种情况需要缴费;另外通过客户服务发票系统查询,该车辆实际上仅扣款1次,并未重复扣费,故不需进行退费操作。
4.后续分析:子收入长短款不需要解封进行更改,站所在进行报表分析时应按实际金额计算才能准确,清分金额是按实际收取金额进行清分。上述案例中,所有的收入类报表均将2次重复数据进行了统计,所以在人工分析时,应注意区分。
【案例小结】:
1.过程管控、严谨认真。收费员在进行上、下班操作时,应先行观察再行动,不要操之过急。封账过程应严肃对待,数据输入完成后,要反复核对,确保无误后才能封账;如出现长短款,需立即查找原因,及时联系软件部门处理,避免数据最终真正“丢失”。
2.应收尽收、应免尽免。收费站在保证通行费“颗粒归仓”,避免“少收”的同时,也要确保司乘利益,不得“多收”,需换位思考、主动作为,才能获得司乘的信任与认可。



 

作者:湖北交投随岳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三里岗管理所 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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