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十月怀胎到住院分娩
生育保险如何办理结算?
我院执行哪些生育保险报销政策?
这些问题都帮您整理好啦
一起来看下吧~
01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如您需要生育保险报销,请您在入院前持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入院通知单办理医保入院登记。在您出院时,我院收费处工作人员可在床旁直接为您办理医保结算。
02
生育保险报销执行规定
省医保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标准
实行定额报销
市医保(职工医保生育)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医疗费用,符合报销政策的
实行定额报销
① 自然分娩(顺产)2000元;
② 难产(胎头吸引、产钳助产、臀位助产、臀位牵引)2500元;
③ 剖宫产3500元;
④ 怀孕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2000元;
⑤ 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800元;
⑥ 怀孕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400元。
④⑤⑥为母婴生理原因所致的
医学需要终止妊娠术的医疗费用
市医保(居民医保生育)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医疗费用,符合报销政策的
实行定额报销
①自然分娩(顺产)1000元;
03
异地生育及生育津贴事宜
异地生育
异地生育定额报销标准执行参保地政策。具体政策可咨询您参保地的医保中心,如果需要到参保地报销,我院可提供报销所需材料。
生育津贴
河北省、石家庄、省内异地参加生育保险,且参保状态正常,符合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条件的女职工,生育津贴自动申报流程具体如下:
操作流程如下:
①办理医保出院结算后,系统自动将生育人的生育信息规范上传至国家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医保结算次月5日前系统自动生成生育津贴申报信息。
②参保单位在“河北医保公共服务单位网厅”(http://ylbzj.hebei.gov.cn/pub/#/unitlogin)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上传的生育信息及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核准。
通过的,申报信息传至医保经办部门进行审核;未通过的,参保职工可通过原渠道重新申报。
③医保经办部门按照本统筹区的生育保险政策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核。通过的,医保基金结算部门依据规定给予拨付。
④参保职工可在河北智慧医保微信小程序中查询业务办理进展情况。
温馨提示
办理我院分娩套餐的孕妈,在办理分娩入院时,如您需要使用个人医保账户金额进行结算,请主动告知收费人员,并出示本人的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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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宣传拓展部
审核:叶兴娟 闫婵婵
编辑: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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