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使用个人账户为家庭成员缴纳居民医保费?“先绑定”“再缴费”,两步搞定医保费!

文摘   2024-11-22 17:05   江苏  


我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自2023年实施以来广受群众认可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便捷又实用

不仅可用于就医购药结算

共济账户还可为家庭成员

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


家庭共济账户如何绑定?

怎么用共济账户代缴居民医保呢?

小编今天就来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1. 共济账户的适用对象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适用对象范围为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以下简称主账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家庭成员),家庭成员为本省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





2. 如何绑定共济账户?


江苏省内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或者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与家庭中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进行绑定。具体绑定流程如下:


☝ 点击可看大图 ☝


如遇特殊情况线上办理不成功或无法办理的,授权人可持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件(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或社保卡)及家庭成员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家庭关系承诺书等至医保经办机构窗口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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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绑定共济账户的

注意事项

主账户人设立家庭共济关系时,须提供家庭成员的准确身份信息,配偶唯一、父母限制数为2、子女数暂不限制。主账户人不可与配偶父母设立家庭共济关系。

主账户人、家庭成员医保待遇正常的情况下方可设立家庭共济关系并正常使用。

一个家庭共济关系内可有一个主账户人及多个使用人。一个参保人员只能有一个共济关系,即只能作为主账户人或使用人。参保人员作为主账户人时,可共济给多个使用人使用。参保人员作为使用人时,只能与一个主账户人建立共济关系。如需变更家庭共济关系,可在解除绑定后再绑定新的家庭共济关系。

主账户人因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等原因转移职工医保关系或其他终止职工医保关系情形的,家庭共济关系相应终止,应解绑相应家庭共济关系。





4. 共济账户代缴居民医保费

具体操作流程


主账户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有结余,且正常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的,按照自愿原则,可申请设立一个家庭共济关系,将本人个人账户结余资金与其家庭成员共济使用。


家庭共济账户代缴居民医保

(具体流程)

↓↓↓




01


进入“江苏医保云”APP中“家庭共济”模块。





02


➤ 在“缴费”列表里选择“账户缴费”。





03


在“选择缴费类型”中选择“居民医保”。





04


选择“共济人”后,点击“下一步”。





05


选择缴费信息。集中缴费期间缴纳2025年度居民医保,费款所属期请选择“2025年度”,特殊缴费默认选择为“否”。然后点击“查询缴费信息”后将查询显示可缴费信息。





06


核实确认缴费年度和缴费标准后,再点击“确定缴费”,即可进行缴费。





07


缴费完成后,如缴费成功,将显示以下界面。







5. 共济账户代缴医保费的

注意事项

① 主账户人需先通过江苏医保云APP、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等渠道,申请办理家庭共济关系绑定后,方可通过“江苏医保云”APP帮助共济对象缴费。


主账户人和家庭成员需在正常参保状态才可设立家庭共济关系并正常使用。


主账户人为共济对象代缴居民医保保费时,需个人账户余额大于等于居民医保缴费金额时方可缴费成功。


缴费完成后,请耐心等待缴费到账,请勿通过其他渠道重复缴费。


主账户人为家庭成员代缴居民医保费的,可以通过“家庭共济”模块下查询“支出明细”,查看代缴费明细情况。



居民医保缴费后,参保人员可以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网站首页(网址:http://navo.top/MNJRRr),进入“公众服务”,点击“社保费缴费凭证打印”,通过手机号验证,自行下载pdf文件进行打印。


附:税务电子凭证开具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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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咨询电话

医保服务热线:12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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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苏州医保

审核 | 沈晓芳、沈益丰

签发 | 胡   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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