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吴江区医疗保障局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3〕17号)》要求,扎实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工作,切实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保基金运行安全。2024年11月19日,示范区青嘉吴三地在吴江开展“长三角绿色生态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医保基金监管联合现场检查”,青浦区医保局、嘉善县医保局、吴江区医保局主要领导、基金监管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同志参加,同里镇分管领导、同里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应邀出席会议。
现场检查组对同里镇卫生院在院病人管理,进销存管理和仪器设备进行实地检查;医疗专家组对该院相关病历比对医保结算数据进行审核,合议疑似违规情形及审核评价项目,分析医保资金使用的有效合理性,以防止过度检查、过度诊疗等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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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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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稿 | 钱晓进
审核 | 贝朱琳
签发 | 汝亚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