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佩霞,女,汉族,1983 年 5 月出生,江西万年人,在职研究生学历,2001 年 12 月参加工作,2003 年 5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万年县妇联、裴梅镇、上坊乡等单位工作。
据横峰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9 年 4 月至 2024 年 2 月期间,李佩霞利用担任万年县上坊乡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 165 万元。检察机关以受贿罪提请追究李佩霞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告人李佩霞当庭确认已委托辩护律师。法庭充分保障了李佩霞及其委托辩护人的诉讼权利,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李佩霞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李佩霞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最终,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被告人亲属及各界群众共 30 余人旁听了庭审。
此前,在 2024 年 8 月 18 日,上饶市委联合调查组曾发布关于李佩霞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情况通报。通报显示,李佩霞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她不仅存在违规收受消费卡、私车公养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还组织观念淡薄,违反民主集中制,个人决定重大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的行为,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另外,经查发现万年县委原书记毛奇存在利用职权影响与李佩霞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问题,李佩霞为了职务调整升迁违反生活纪律。毛奇已于 2024 年 11 月 3 日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移送司法。
李佩霞一案的审理,再次为公职人员敲响了警钟,任何违法违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后续案件的宣判结果,我们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