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 顺义检察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外法治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市委实施意见及区委实施办法,顺义区检察院以“顺新顺益·顺心顺意”检察院建设为牵总,谋划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涉外法治工作的顺检方案,助力顺义区“港产城”融合的现代化平原新城建设,服务首都国际交往中心城市高水平对外开放,近日,顺义区检察院出台《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涉外检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强调,要立足顺义区位和发展特色优势,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涉外法治建设的要求、积极融入涉外法治工作服务国之大者的检察自觉、增强检察供给体系与区域发展需求适配性、以系统观念强化新质法律监督能力为工作目标,务实创新落实涉外法治工作部署,积极融入涉外法治大协同格局。
《方案》明确,要运用系统观念推动涉外检察工作:
坚持“一个着眼”:从政治上着眼深化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涉外检察工作的实践创新。
坚持“两个服务”:强调把握服务“引进来”和服务“走出去”不同的侧重点开展工作。
坚持“三个着力”:着力维护国家主权和政治安全,着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服务融入对外交流。
坚持“四个聚焦”:聚焦国际创新产业集群区、多元文化背景国际学校集合体、外籍人员聚合圈、赛会特色国际交往活跃区。
《方案》提出,要强化涉外检察工作的组织领导,以“顺新顺益·顺心顺意”检察院建设为牵总,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涉外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院涉外检察工作进行统筹管理和综合协调。设立办公室日常工作机构、涉外检察工作专班及涉外检察办案组,扎实推动涉外检察工作发展提质增效。
《方案》部署,要充分释放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主责主业优势,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涉外检察工作、坚决维护首都“国门”安全、参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强化涉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探索涉外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依法维护我国企业、公民在海外合法权益、高度重视国际学校未成年人工作等细化举措,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形成具有顺义检察特质的涉外检察产品。以打造“检察+4+N”涉外检察顺义服务品牌矩阵、打造共享共治涉外工作外部联动机制、打造顺义特色涉外检察产品输出机制、建立数字赋能涉外检察工作机制、优化涉外检察人才培养机制等五项制度机制建设,完善涉外检察工作体系,提升涉外检察工作水平。
《方案》要求,要始终把涉外检察工作摆在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检察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高位统筹、坚持以调度促落实、坚持高质量履职、坚持严守涉外工作纪律,确保顺义区检察院涉外检察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