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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微信号发布声明指出,有中介散播“征信恢复新规”不实言论。
来源 | 不良资产头条综合
编辑 | 罗培平
央行征信中心称,近日发现有不法中介为达营销目的,散播所谓“2024年征信恢复新规”不实言论,以此诱导社会公众。对此,央行征信中心表示,目前并未有新规定发布。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将予以删除。针对网上不实信息或言论,央行征信中心提醒社会公众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避免造成损失。据悉,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等国家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规章,负责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征信系统)、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建设、运行和管理。据中国基金报,近期部分社交平台上广泛流传“2024年征信新规”的相关内容,传播内容主要涉及不良信息保存期限缩短、逾期记录更新周期缩短、设立信用修复申请平台、引入信用咨询服务等内容。而从传播账号的主体来看,除部分为财经博主、个人知识分享外,主要为房产中介、财税代理中介、贷款平台等,还有部分账号名称中带有“债务协商”“征信修复”“融资金服”等字样。今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消息称,拟对《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征信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银发〔2018〕102号)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起草了《修改<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征信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有关公告(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不过,相关内容与此次征信中心声明中所指的“2024年征信恢复新规”并无关系。今年6月,征信中心曾发布相关宣传材料,揭示“征信修复”的骗局。不法分子利用部分信息主体急于消除不良征信记录的心理,混淆征信异议、信用修复概念,通过虚假宣传、教唆无理申诉、材料造假、恶意投诉等手段,以所谓“征信修复、洗白名义骗取他人财物,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严重干扰正常经济金融秩序。征信中心表示,不存在“征信修复”的概念。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无论是征信机构还是商业银行等信息提供者,都有如实报送信用信息的义务,无权随便更改、删除信用报告上展示无误的不良信息。对于“有偿代理征信投诉”“花钱洗白征信”等“征信修复”骗局,要做到勿轻信、勿传播,尤其要拒绝参与编造事实、伪造证据、提供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2.5折化债团伙被端
2024年6月,金凤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辖区多家银行提供线索,称有中介机构肆意曲解国家银保监局有关不良资产处置文件精神,专门针对信用卡、贷款逾期客户,以2.5折“解债”为幌子,大肆收取债务人“解债”资金。专案组办案民警马平介绍,在此骗局中,受害对象均为信用不良或逾期的负债群体,多者负债近百万元,少者负债近二十万元。绝大多数人抱着侥幸心理,以继续借贷、刷信用卡等方式筹集资金向广律深圳公司支付“解债”服务费,使他们旧债未清、又添新债,不仅耽误了债务人的正常还款期限,而且对债务人财产进行了又一次侵害。解决债权债务纠纷应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合法方式,不向所谓的“解债”机构缴纳服务费或保证金。
从债务优化机构的兴起再到轰轰烈烈的展业,其主要原因还是近些年因经济下行等宏观原因导致居民端负债承压,债务优化存在的意义是能够帮助债务缠身的负债人合理的规划债务还款,以及帮助债务人和银行协商。而那些上来就能保证低折扣清账的机构,大概率都是诈骗。进入公众号发消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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