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了解和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已成为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为了进一步普及民法典知识,不断强化校园安全管理,提高学校教职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之际,拉萨中学邀请学校法律顾问、西藏方诺律师事务所王献梅主任为全体教职工进行了民法典知识专题讲座。
王律师指出,民法典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核心法律之一,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从摇篮到坟墓,覆盖一个公民生老病死的全部生活,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公民权利的宣言书,对私人权利提供全方位的民法保护,涉及到每位公民生活的方方面面。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它的实施将对我们的生活产生深远的影响,有助于提高我们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讲座中,王律师结合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民法典的立法背景、居住权、借款合同、抵押财产可转让、保证担保、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物业服务合同、自甘风险、自助行为等多方面的法律问题,强调了民法典的具体适用和解释及对我们的生活的影响,并提供了解决方案和法律依据。
教职工普遍表示,通过学习,对民法典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尤其是对于居住权、借款合同、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律规范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
本次民法典宣传教育讲座,不仅增强了学校教职员工的法律意识,而且增强了大家在遇到法律问题时的自我维权能力,为构建法治校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学校将继续努力,不断推进法治教育工作,为教职工提供更多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文明、法治的校园环境。
撰稿:薛小文
摄影:吴梦
审稿:郭月霞 唐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