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是推动AED普及的好方法吗?还有没有其他方法?

健康   2024-12-24 09:15   云南  

昨天我发了一篇文章:

羽毛球馆未配备AED,赔偿死者家属20余万元。广州吃螃蟹了!
急救科普人,公众号:急救科普人羽毛球馆未配备AED,赔偿死者家属20余万元。广州吃螃蟹了!

文章里的链接没做好,是这篇文章:

羽毛球馆赔偿黄某亲属20余万元。
公众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救命的AED

其实,昨天文章发出之后,就有很多不同的声音,包括文章里的选择题,也有超过四分之一的人选择了“不公平”;超过十分之一的人选择了“不确定”:

虽然,我选的是“公平”,我的依据是那个“规范”。所以,这个判决是合法的、合理的。

但在情感上,我还是有些挣扎。因为文章里有这样一段话:

所以,我觉得,球场的工作人员还是在努力的挽救患者的生命的。

所以,我觉得,不能简单的把责任和配备AED画等号!

所以,我觉得,惩罚不是好的、也不是唯一的推动AED普及的方法。

比如,鼓励也是好的方法


在台湾就有类似的政策,台湾政府会给配备AED场所授牌:命名为安心场所。所谓安心场所,就是谁去了都是安全的!没有配备AED的地方不安全。这样就督促了场所安装AED,为AED的尽快普及铺平了道路。



比如,教育也是好的方法

比如在交通法规当中也有教育和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今年我就有一次停车超过停止线的情况(其实是我不想急刹车),被交管部门处罚:不罚款,不扣分

所以,我觉得,如果法院的判决:鼓励了现场积极的心肺复苏,提出了没有配备AED,建议配备AED,可能更能够让大家接受。

大家觉得,推动AED普及还有什么好方法吗?欢迎留言!

你的单位会有AED吗?你会心肺复苏吗?欢迎预约我的急救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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