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国庆期间,杜美花费1120元,在当地一美妆店购买了一瓶化妆水,回家使用后,脸部有刺痛感并泛红,她认为可能和自己的肤质有关,便通过某网络平台进行二次销售,该平台收到这瓶化妆水后进行鉴定,结果显示:不符合品牌工艺标准。
这一行为让杜美更加确定买到的是假货,便在微信朋友圈及抖音平台发送该美妆店出售假货的消息。
杜美的行为给美妆店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工作人员不堪其扰,该店负责人遂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杜美诉至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垦区人民法院,诉求其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1万元。
庭审前,杜美明确表示不愿意接受调解,称自己“只是实话实说”。美妆店负责人将相关产品的质检报告交予承办法官,表示该产品所有的报告都齐全,店铺不存在卖假货的行为。
承办法官耐心安抚杜美后,让她拿着所购买的SK-II化妆水与报告对比,对存疑的地方与店主当面沟通,若仍未打消顾虑,法院将依法审理此案。
此时,杜美放下心里的芥蒂,经过对比后发现自己买的并非假货,用完出现不适是肤质问题,在其打算二次销售时,网络平台出具的鉴定结果并不准确。
看到美妆店出示的证据,想想自己的行为,杜美尴尬地说:“实在不好意思,我确实冲动了,但店员没有及时出示相关报告打消我的疑虑,还将我踢出微信群,我一气之下才做出那些行为。”美妆店负责人也坦诚表示是店员处理不当,让杜美产生误会。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杜美在微信朋友圈和抖音平台发布道歉说明,美妆店负责人主动撤诉,双方纠纷至此妥善化解。
法官提醒:购买化妆品特别是价高的名牌产品,一定要选择正规途径,购买时可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化妆品监管网站等查询化妆品的注册或备案情况。
在购买化妆品之前,消费者可以取少量试用品涂在耳后或前臂内侧,确定没有过敏或异常再购买使用。如果自己确实购买到不符合产品要求的化妆品,注意保存证据,采取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切勿冲动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