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
《法治日报》刊发文章
关注《云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施行
推动乡村产业多元化发展
全文如下
《云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1月1日起施行,将为云南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重要法治保障。
△2024年12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云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重大意义、制定过程、主要内容等相关情况。秦楷第 摄
《条例》共9章58条,由总则、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文化繁荣、生态保护、乡村治理、城乡融合、保障措施、附则组成。
在管理体制方面,《条例》规定,各部门按照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强化资源要素支持和制度供给,做好协同配合,形成乡村振兴工作合力;在产业发展方面,《条例》规定,因地制宜培育特色产业,推动乡村产业多元化发展,不断释放乡村产业活力,推动强村富民,助力乡村振兴;在人才支撑方面,《条例》聚焦乡村振兴人才工作机制,对基层干部、乡村教师医生、农业技术人才三方面的队伍建设以及健全乡村振兴人才服务和保障机制作出规定;在文化繁荣方面,《条例》对加强文明乡风建设、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乡村历史文物古迹保护、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及深化文化交流合作等作出规定。
近年来,云南省充分发挥独特的资源优势,聚焦重点产业,大力发展生态农业、设施农业、高效农业、共享农业,持续推动高原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条例》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重要举措,具有里程碑意义。
来源:法治日报 | 记者:石飞 见习记者:陆敏
编辑:张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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