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 一次特殊的“家访”

文摘   2024-12-12 21:20   重庆  



一次特殊的“家访”

“张法官,您来啦!快坐下听我讲讲最近的情况……”

近日,我到当事人徐某家里进行了一次特殊的“家访”,这次她脸上挂着笑容,与我上次见到她时完全不同。
“陈某长期骚扰、威胁我和我的女儿陈小小,我请求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陈某对我们进行骚扰。”徐某坐在原告席上,泪水无声地流了下来。
“陈小小是我的女儿,你为什么不让我见她?我要求探视我的女儿,这是我的权利。”陈某双手拍着桌子,情绪非常激动。
这是一场长达四年的拉扯……
四年前,陈某和徐某经法院调解离婚,四岁的女儿陈小小由徐某抚养,陈某每月探视陈小小。探视过程中,徐某认为女儿受到了委屈,便称女儿不想见陈某,拒绝陈某再进行探视。见不到女儿,陈某脾气越来越暴躁,经常去徐某家敲门、砸门、恶语相向,要求探视女儿,派出所先后出警十余次,但矛盾始终未能化解。
“陈某每周五下午都来接女儿回家,但每次都接不到,陈某就砸门、吵闹,造成了很坏的影响,经常有业主来投诉,都持续了好几年了。”徐某居住小区的保安谭某提到这件事,也是连连摇头。
多年的少年家事审判经验告诉我,当事人表面简单的诉讼请求背后,往往隐藏着复杂难解的矛盾冲突,简单地予以支持或驳回请求,常常难以真正地实现案结事了。了解到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我感到只是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可能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后续仍然会产生许多矛盾,给孩子的成长造成难以消除的影响。
我决定对陈小小进行一次“家访”,试试看能不能解开双方的心结,结束徐某和陈某无休止的对抗,给孩子的成长留下一个安全稳定的空间。
“你为什么不想见爸爸呢?”
“因为他们总是吵架,我害怕。”陈小小怯生生地说。
“爸爸对你不好吗?”陈小小看了眼妈妈,犹豫了一下,但还是摇了摇头。
“那如果他们不吵架了,你想爸爸来看你吗?”
“想。”孩子利索地答道。
看来,并不存在徐某所说的陈某让陈小某受委屈,所以孩子不愿意见陈某的情况,徐某不愿让陈某探视孩子,更多的可能还是因为双方之间的矛盾。
我便又做起徐某的思想工作,徐某也终于袒露心迹,说出了真正的原因。原来,陈某脾气暴躁,徐某怕孩子受陈某的影响,所以才不愿陈某探视孩子。
“孩子也是渴望父爱的,况且你和陈某互相仇视,并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如果陈某愿意收敛脾气,不做过激行为,你能让他见见女儿吗?”
徐某的泪水又流了下来,但沉默了一会儿,还是缓缓说道:“但他不能再来骚扰我的生活,也不能影响女儿学习。”
看徐某的态度有所松动,我马上联系陈某。
“作为一名父亲,你想见女儿的心情我能理解,但是你这种粗暴的处理方式,不仅干扰了徐某的正常生活,对你女儿也是一种极大的伤害。”
一番沟通下来,陈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诚恳地表示,这些年自己的暴脾气确实给徐某带来了很多伤害,自己愿意向徐某当面道歉,也保证以后绝不再骚扰她的生活。
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约定陈某每周可以到陈小小所在的学校,利用课间休息时间探望女儿一次。一年后,陈某每月可以将陈小小接回家两次,徐某协助陈某行使探视权。
后来,我得知陈某按照约定每周去学校探望女儿,也没有再去徐某家里吵闹过。在徐某和陈小小的脸上,终于看到了久违的笑容。


来源:人民法院报

排版:“渝中天平之声”融媒体中心

初审:李小威

终审: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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