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依法维护妇女儿童
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让人身安全保护令切实起到保护作用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
【案例类型】反家暴人身安全保护令
【办案单位】江岸区妇联、江岸区法院、江岸区公安局
【基本案情】
2023年3月,王女士的丈夫脾气暴躁,两人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后,经常对她拳脚相向。忍受不了家庭暴力的王女士向江岸区妇联工作人员求助。妇联第一时间与江岸区人民法院进行沟通与咨询,建议为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官了解到王女士近年来遭受了数次丈夫的暴力伤害后,向其送达了《反家庭暴力温馨提示书》,详细告知遭受家庭暴力后可以采取的自我保护措施和寻求法律保护需提供的证据。王女士按照要求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当天,法官与派出所取得联系并完成了相关证据的移送,同日做出了发放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民事裁定书。在裁定书做出的24小时内,区妇联工作人员、区法院法官、派出所民警共同前往王女士家中,向其丈夫出示了裁定书。同时,法官向王女士丈夫及其所居住的社区和所属派出所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起到了有效制止家庭暴力的作用。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成功申请并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个案,更是“妇联+法院+公安”反家庭暴力协作机制有效运行的典范。司法实践通过妇联、法院、公安等部门的紧密合作,为受害者提供了全方位、多层次的保护,体现了司法实践的创新与进步。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反家庭暴力法目的在于施暴者和受害人之间建立一道“隔离墙”衣时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但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存在着发放裁定、协作执行难等困惑。
【案件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反家庭暴力是维护妇女权益的重要内容。人身安全保护令和告诫书,强制报告制度一起被称作为保护妇女权益三大利益。由于家庭暴力的隐蔽性、复杂性,导致部分受害人不愿报案也不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通过妇联+法院+公安协作联动的建立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资源互补和快速响应,有效破解家庭暴力案件处理中的诸多难题。在本案办理中,始终坚持以维护受害者的利益出发,为受害人提供了及时有效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