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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岸东方智慧园
秋季资助政策宣传
ZHIHUIYUAN
资助政策宣传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资助点燃希望,政策助力前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相关政策,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这一惠民工程得以顺利实施。水岸东方智慧幼儿园高度重视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为了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帮助家庭困难幼儿的氛围,特向家长朋友们宣传本政策。
学前一年免保教费
1.资助对象:学前一年适龄在园幼儿。(截止当年8月31日前年满五周岁)
2.资助标准:
按照所在幼儿园办园等级予以减免相应金额保教费,其中省级示范幼儿园1300元/生·学年、一级幼儿园900元/生·学年、二级幼儿园700元/生·学年、三级幼儿园500元/生·学年、未入级幼儿园350元/生·学年。民办幼儿园按照价格部门标准,与办园同等级的公办幼儿园标准减免保教费,高出部分由幼儿家庭负担。
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费补助
资助对象:
具有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对象主要包括:
1.经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2.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享受城镇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
3.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儿童福利院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
4.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子女以及残疾学生(幼儿)。
5.烈士子女及优抚对象子女。
6.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家庭子女。
7.其他原因造成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同时具备以上几个条件按顺序优先选择申请认定。
2.资助标准:每生每年750元(每天3元,每年按250天计算)。
申请程序
家长申请:
领取并填写《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附相关贫困证明、低保证、残疾证等经济困难相关证明复印件1份),幼儿园组织评审,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直补到人。
知识改变命运,学习成就未来。请您相信,求学路上的困难是暂时的,有党和政府各项教育资助政策的大力支持,有教育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有社会各界的鼎力帮助,有孩子的奋发图强,他们的将来一定会前途光明、学有所成!
编辑:朱梦圆
影像:刘湘
审核:王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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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所地址:灞桥区水岸东方二期南门(水岸东方智慧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