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农贸市场主管部门问题的答复
文摘
2025-01-16 08:02
黑龙江
大致背景是当地某农贸市场出现问题,有关部门正在进行调查,追究责任,拟以市场监管部门为主管部门进行责任认定。讨论后,@市监法规库 以此案例拟写一份给有关部门的情况说明,做出答复。
按照你单位x年x月x日xx要求,我局对关于xx市场xx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梳理……(此处略去若干字),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我局在20xx年机构改革中由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局等合并成立,原市工商局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曾承担过农贸市场建设、管理等工作,因此xx市场的管理人员(其实就是有关部门,但不能说这么直接)误认为我局是xx市场的主管部门。199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所办市场尽快脱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5〕40号)要求,全国工商部门开始与所办市场脱钩。2001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工商总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限期与所办市场彻底脱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83号)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必须与所办市场彻底脱钩。2001年x月,由原市工商局兴办的xx市场移交xx街道办事处管理。移交后,原市工商局履行市场登记及对职责内市场内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
2004年,《行政许可法》出台后,市场登记工作未被纳入行政许可保留,《商品交易市场登记管理办法》于当年废止,市工商局不再对市场进行登记。此后,工商部门依据《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中关于“城乡集市贸易行政管理的主管部门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规定,对市场内的具体集市贸易活动进行管理。
2017年,《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676号)废止了《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此后,工商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与市场行业没有特定关系,仅对市场内经营活动依法开展职责内监管执法工作。商务部“三定”规定:(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72大类“商务服务业”下的7223小类为“市场管理服务“,该国家标准中的解释是指各种交易市场的管理活动。其配套文件《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网络版)的通知》(国统办设管字〔2018〕93号)中,中进一步明确包括“综合贸易市场管理服务”“农产品市场管理服务”“食品饮料及烟酒市场管理服务”“纺织服装鞋帽市场管理服务”等多类市场管理服务。农贸市场的管理即属于商务部“三定”所列的商贸服务业。我市商务局“三定”中也提到“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拟订市域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等内容。说明市商务局是农贸市场的主管部门。近年来的xx防控工作中,商务部先后四次制定发布《农贸(集贸)市场xx防控技术指南》。按照2020年我市政府办发布的《xx防控方案》(x政办发xx号)确定的“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我市商务部门对农贸(集贸)市场也履行了主管部门职责,开展了xx防控工作。提示:有些县市出台规定,明确市场监管局是农贸市场主管部门,这类地方就不要参考本文了。出台规定时自己不敢坚持底线去反对,神仙也救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