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报道 市民通过“12345·临沂首发”反映,临沭县店头镇政府派两名工作人员至其经营的超市检查,以相关产品过期为由予以没收,希望相关部门调查落实该做法是否合理。
经临沭县纪委监委调查核实,2024年以来,店头镇食安办负责人马鹏、店头镇卫生院传染病防治科主任王广欣,未经单位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在没有行政执法权的情况下,擅自组成检查组,由王广欣驾驶公车、身着卫生监督执法标志服装,先后到店头镇13家农村商店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并以食品无合格证为由,违规没收检查商品。
马鹏身为中共党员、国家公职人员,王广欣身为国家公职人员,本应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为民履行工作职责,但其却纪法意识淡薄,漠视群众利益,超越职责权限,违规开展执法活动,不仅损害了国家机关的权威和公信力,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秩序,更侵犯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2024年9月,马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4年11月,王广欣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此前,临沭县人民政府网站在2023年报道了店头镇食药安办牵头对全镇226家商店、餐饮店等食品经营场所进行地毯式检查的文章。
文章称,10月8日至11日,临沭县店头镇食药安办联合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对全镇226家商店、餐饮店等食品经营场所进行地毯式检查,进一步规范各类食品经营场所经营秩序,确保镇域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在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重点围绕餐饮单位后厨的环境卫生、食材的进货渠道及生产日期、从业人员健康证、餐具消毒情况、燃气使用安全情况等内容进行了仔细核查。此次共检查餐饮经营户36户,从检查情况来看,各餐饮单位相关制度落实良好,部分发现的卫生及安全问题及时作出了整改。
据山东省编办山东机构编制网刊发文章显示,当地早在2021年就开展了下放执法权力的改革。
作者李新在题为《临沂市临沭县做好“乡呼县应”结合文章实现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的文章中说。
临沭县在镇街搭建综合执法平台,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与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驻的执法中队合署办公,核定编制45名,由镇街统一指挥和调度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和县直部门派驻的所有行政执法队伍,有效解决镇街无执法权的问题和“镇街看到管不到、部门管到看不到”的难题,形成“资源统筹、联合执法”的镇街综合执法体系。
按照这些官方报道,店头镇食安办确实是镇级监管主体,组织过检查活动,也具备执法能力。那么为什么店头镇食安办负责人还要身着卫生监督执法服装去检查商户?
很显然,全部责任就应该由马鹏本人承担,明明本单位有职责,有人员,非要使用其他单位的服装和人员去检查执法,给予处分也在情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