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标日喀则市高水平对外开放法院与华东政法大学签署合作协议

政务   2024-11-26 18:55   西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涉外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重要指示精神,近日,日喀则中院党组书记次旦央宗与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洪冬英在该校长宁校区座谈交流,并签订法治人才培养和实践合作协议。签约仪式由社会协同合作处处长虞浔主持,社会协同合作处副处长王美丽及国际法学院代表,上海法院援藏专家组季磊、蒋浩,日喀则中院审管办主任李娟、办公室副主任田龙参加。








签约仪式上次旦央宗表示,华东政法大学历史悠久、优势明显、特色鲜明、实力雄厚,是一所国际知名、国内领先的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以其卓越的教学质量和多元文化著称,培养造就了一大批综合素质好、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寻求与华东政法大学合作,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与法学院合作的具体举措,是积极搭建理论和实践交流的平台,对司法服务日喀则高水平对外开放具有重大意义。华东政法大学与日喀则法院的合作,是一种新的援藏形式,希望能以此次签约仪式为契机,不断完善相关举措和机制,深入开展多领域交流合作,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智力支撑、实习实训等方面取得更多丰硕成果。



    签约仪式上洪冬英表示,西藏在祖国的发展战略中具有极其特殊的地位。长期以来,在党和国家的关心支持下,西藏在维护稳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等各个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日喀则中院作为守护这片土地公平正义的关键力量,为西藏的稳定和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日喀则法院在司法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经验,雪域高原的特色案件值得华东政法大学深入研究和学习。希望双方能以此次签约为契机,进一步促进法治实务与法学教育的良性互动,在资源共享、学术共研、人才共育、涉外法治建设等方面不断取得突破,共同推进法治事业和法学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共同为法治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法院与法学院工作的深度融合是法治现代化的重要驱动,法治现代化是助力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力量。日喀则中级人民法院将积极与高校学院协同互动,以功能融合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以需求契合培养造就高素质人才队伍,以资源联合赋能高水平审判,促进法学理念与司法实践的知行合一,开启院校合作新篇章,为西藏法院系统铺开院校合作新路径。




终  审:温     笠
初  审:赵     磊
编  辑:薛     瑞
来  源:日喀则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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