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法制报:拉孜法院发展“枫桥经验”做实做细诉源治理

政务   2024-11-20 12:10   西藏  


推进诉源治理,是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必由之路。近年来,日喀则市拉孜县人民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创新实施法官“联乡”工作。
自2020年聘任首批特邀调解员以来,拉孜县人民法院持续更新和壮大特邀调解员队伍,先后有14名公安民警被聘任为法院特邀调解员,涉及的诉前调解领域包括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婚姻家庭纠纷、财产纠纷等。法院与公安机关,尤其是与乡镇派出所联动解纷,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引援法官提前介入、诉调对接司法确认、法治宣传精准普法4个维度,分三步做实做细诉源治理,让矛盾纠纷在诉讼更前端妥善化解,推动诉讼增量态势有效控制,促进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依托创新制定的法官“联乡”制度,法院发挥特邀调解员实际解纷作用,8名员额法官联系全县11个乡镇。基于公安机关覆盖面广、涉及业务多等特点,法官“联乡”的重点对象便是乡镇派出所。截至目前,各乡镇公安派出所依托治安巡逻、网格化排查等工作,排查发现矛盾纠纷并主持达成调解262件,努力将诉源纠纷化解在源头。
未能由公安机关达成调解的纠纷如何化解?法官“联乡”工作给出了答案。2024年初,拉孜县人民法院的全体法官和法官助理利用下乡办案、普法宣传等契机,与各乡镇派出所主动联络,向其发放带联络方式的“法官名片”,向民警认真讲解诉前调解和诉调对接的详细流程和法律规定。“有纠纷,找法官”在全县各基层组织中已成为一种习惯;“有啃不下的硬骨头、难解的复杂纠纷,找法官”逐渐成为公安民警与法官工作中的一种常态。
今年以来,受各派出所邀请,法官到现场提供法律指导28件次,线上指导49件次,促使达成调解27起。这些纠纷中,既有婆媳关系、夫妻关系不融洽引发的家事纠纷,又有外出务工引发的薪资纠纷,还有商业往来造成的合同纠纷。这批纠纷或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或涉及大额资金。法官的专业指导,为妥善解决这类纠纷,让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提供了关键性帮助。
做实“中间一步”,诉调对接解纷于实质。如若达成调解,没有促成即时履行,或者根本达不成调解,则由巡回审判和诉调对接制度解决。在法官提供法律指导的具体工作中,法官应人民调解委员会邀请到现场指导,总会乘坐“车载科技流动法庭”、随车携带“西藏法院巡回审判”设备。当事人执意起诉的,或是分歧太大达不成调解的,法院或者当场立案、当场调解,或者指导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提交网上立案。
2024年以来,法院上门立案1件、网上立案79件。对经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达成调解,并由当事人主动提出司法确认申请的,立案法官可当场作出裁定,出具裁定书,让调解协议内容具备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给调解协议上一份法律“保险”。2024年,法院受理司法确认申请298件,完成司法确认108件,转诉讼133件,实现了诉调无缝对接,不仅降低了解纷成本,还减少了当事群众的诉讼成本。
做细“向后一步”,普法教育解纷于无形。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纠纷的发生,关键需要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促进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为此,拉孜县人民法院坚持车载流动法庭“有案办案、无案宣传”的工作原则,推行“订单式”法律服务。截至目前,已开展定制化普法宣传活动52场,覆盖全县11个乡镇32个行政村,受教育群众1万余人次。同时,借助新媒体平台,开展“法官云讲堂”线上普法宣传,发布普法短视频9期,点播量120余万次。通过“联乡法官在您身边”微信群,将普法视频转发至各乡镇巡回审判点联络员,再由乡镇干部转发到各村联络群,进一步加强短视频普法的广度和深度。
截至目前,拉孜县人民法院新收各类案件680件,与上一年同期相比,同比增长率下降0.79个百分点,持续多年的案件数量“猛增”态势有所缓解,反映了诉前调解和诉调对接取得了显著成效。


终  审:温     笠
初  审:赵     磊
编  辑:薛     瑞
来  源:拉孜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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