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吴忠市盐池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听证一起撤销缓刑案件,并当庭裁定撤销缓刑并对该罪犯收监执行。盐池县相关部门组织部分社区矫正对象旁听了此次听证会。
本案中,罪犯白某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在缓刑考验期内,罪犯白某因多次违反监管规定,先后被社区矫正机构训诫二次、警告一次,并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听证过程中,合议庭充分听取社区矫正机构、白某及其辩护人意见,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后,依法作出撤销缓刑的裁定。当庭对罪犯白某及旁听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法律教育。
此次听证会彰显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起到了警示作用,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为规范缓刑执行和维护司法公正提供了积极保障。
编辑:杨 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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