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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本报讯 (记者 韩笑) 记者从12月17日召开的《吕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吕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4年11月22日经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发布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闫玉萍就《条例》出台背景及重大意义作相关介绍。闫玉萍表示,物业管理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事关城市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条例》的诞生,是我市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里程碑,承载着广大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标志着我市住宅物业管理工作进入了规范化、法治化的新阶段。《条例》的颁布实施,必将更好推动我市住宅物业服务管理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全市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更好推动实现社会高效能治理。期盼各部门、全社会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将适时通过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监督,推动《条例》落地见效。
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就《条例》出台后如何有效执行等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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