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扎实推进教育强国建设,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引导高校和地方积极探索,推进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统筹协同创新,特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思路
对接国家人才资源战略需求,结合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推进工程、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工程的实施,按照“集中资源、率先突破、带动整体”的原则,探索通过三教统筹协同创新试点,有效联通和整合教育资源配置,协同构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优势互补的育人体系,服务教育强国建设,助力全面建设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
二、主要目标
2023—2025年,每年培育一批高校创新探索案例,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有效联通和整合教育资源,开展先行先试与实践创新,沉淀三教协同发展、合力育人经验。在院校积极参与的基础上,支持若干有基础、有意愿的地方“一地一策”整体推进三教统筹协同创新,待积累一定经验后进行示范推广。
三、参与单位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独立设置成人高校、开放大学、省(市)教育行政部门,以及符合条件的机构均可申报。
四、建设内容
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课题培育和建设,可以某一方面为建设点,也可选取多个方面协同推进(须在任务计划书中注明具体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一)校级层面
在自愿基础上,重点培育在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融合等方面有基础、有意愿开展协同创新的高校,围绕提高重点行业、急需紧缺领域人才自主培养能力,在学校主管部门指导下,围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打通系统培养链条,探索师资、课程、教学实习实训条件共建共享,开展三教统筹协同创新试点。鼓励高校通过校内统筹、校外联合,打破学校界限、类型界限,以人才培养为核心,以专业建设为抓手,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联合开展探索。主要从以下方面开展:
1.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在专升本、专业硕士招生中,增加普通高校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数量。鼓励职业院校、普通高校、开放大学以校校合作、校企合作、项目制等方式联合培养本科生、研究生。鼓励普通高校特别是高水平工科学校或综合性高校工科专业开展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学位研究生定向培养。鼓励高水平本科学校探索多种方式参与职业教育改革。
2.推进资源共建共享。通过健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机制,探索师资、课程、实践教学条件等教学要素在多种教育类型间的共建共享,在教师队伍建设、教学资源、精品课程、教材、实训基地等共建共享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特色案例。
3.推进产教融合、科教融汇。聚焦国家和地区发展战略,汇聚产教科教资源,面向重点行业、企业员工开展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学历继续教育,促进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为行业(产业)升级提供覆盖全链条的人力资源和技术支撑。推动高校教师与科研机构、高精尖企业密切交流、深度合作,增强教育链与人才链、产业链紧密结合。
(二)地方层面
如地市级及以上区域内原则上有3个以上高校申报创新探索案例,该地区可申报整体推进三教统筹协同创新工作案例,“一地一策”具体组织实施。主要从以下方面开展:
1. 建立健全多形式衔接、多通道成长、可持续发展的梯度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推动职继、职普协调发展、相互融通,让不同禀赋和需要的学生能够多次选择、多样化成才。
2. 聚焦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服务于地方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发挥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在职前、职后的教育特长,优势互补,相互融通,满足行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3. 鼓励教育园区、教育集团、学校联盟建设,打造三教融通的公共教育资源数字化服务平台,实施面向区域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重构和优质资源共建共享,拓宽人才成长通道。
五、工作基础
(一)“三教”资源相对集聚。学校(如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开放大学)一般应有“三教”中两种及以上教育形式的办学基础,“三教”生源质量较好,有一定办学规模,办学条件较为充裕。
(二)改革意愿较为强烈。学校所在地条件基础较好,对三教统筹需求迫切、改革意愿强,所在地地方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愿意通过多种方式,对涉及的学校、资源等加大资金、政策支持力度,愿意有效支持项目完成并进行推广。
(三)建设方案切实可行。地方方案能够针对三教统筹中的重难点问题提出有力举措,申报方案具有创新性、科学性与可行性,参与单位有明确的分工与协同路径。学校方案应切实可行,可预见成果优良,至少涉及“三教”中的两种,一般应有相关行业或合作企业参与试点。
六、工作程序
(一)系统填报。2024年11月30日前,各单位在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后(地方高校和继续教育机构还应取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登录全国高等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http://jxjy.moe.edu.cn,以下简称平台)填报并上传佐证材料。其中,部属高校直接联系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获得账号,地方高校须经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申报后,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创建账号,地方整体推进三教统筹协同创新工作案例由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申报并创建账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任务建设要求对申报单位基础及建设方案认真研究,通过平台择优差额推荐,于12月10日前报教育部。
(二)组织实施。对于列入试点的单位,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有关高校、继续教育机构等对照任务要求,科学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举措应具有创新性、科学性与可行性,预期成效明显,学校主管部门提供相应支持。试点地方要结合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推进工程、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工程等,做好三教统筹试点工作。
(三)动态管理。教育部将加强全过程管理,实施动态监测,建立跟踪指导机制,组织专家指导有关单位细化完善工作方案,整合优质资源,组织工作交流。各建设单位每年要按要求开展自评、总结经验、凝练成果,形成报告,通过平台系统填报绩效数据(有关工作届时通过平台另行通知)。教育部将组织力量,根据建设方案、自评报告、第三方评价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
(四)总结推广。试点单位梳理三教统筹建设的经验和成果,总结提炼案例,形成典型案例报告,凝练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教育部将择优组织宣传推介,引导其他地方和高校学习借鉴,并适时将好的经验做法纳入有关政策文件,推动形成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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