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教育局
关于遴选金昌市首批
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的公告
为促进全市研学旅行教育健康发展,提高全市研学旅行服务水平,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研学实践教育工作实际,决定拟遴选命名一批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现公告如下:
1.基地主要指本市各行业现有的独立法人单位。适合中小学生前往开展研究性学习和实践活动的优质资源单位,如博物馆、非遗场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大型知名企业、传统村落、国防教育基地、科技馆、海洋馆、植物园、风景名胜区、示范性农业基地等。
2.领导班子政治素质高、统筹协调能力强,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备;有专人负责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接待流程、接待方案和活动开支情况长期公开;师资队伍充分,业务能力较强,能够组织中小学生开展主题鲜明的集体实践、研究性学习。
3.具备承接中小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教育的场所、能力;结合单位资源特点,已开发不同学段(小学、初中、高中)与学校教育内容相衔接的课程和线路,学习目标明确,能够实现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育人目标。
4.各项运行制度健全,保障与承载能力强。单位正常安全运行1年以上;房屋、水电、通讯、消防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环境整洁、卫生良好,能够满足正常运行的需要;所在地交通便利;内部具备基本的医疗保障条件,周边有医院;有安全措施和保障能力,有安全警示标志、有专门的安全应急通道,有24小时、无死角的监控系统,有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护措施,有应急预案,从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5.能够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工作,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实施门票减免等优惠措施,单位周边交通便利,适宜中小学生前往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在本地区、本行业有一定示范意义。
6.财务管理体制明确,内部保障机制健全,产权清晰,运行良好,日常运转经费来源稳定;注重预算管理、绩效评价,内部控制与财务制度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具备项目管理能力。
7.近三年来没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执法)机构的处罚。
(一)申报
市域内符合条件的优质资源单位均可申报,申报需行业主管部门同意。
(二)认定
市教育局组织相关部门行业专家对各申报基地进行审核评议和实地核查,主要考核基地的资质、制度建设、场馆设施设备、教师团队、课程体系等内容。通过审核认定的基地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后予以命名。
经市教育局认定命名的市级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每年12月底前向市教育局报送自评报告。市教育局每2年对基地进行实地复验,凡复验未达标的基地,取消称号并停止相关业务。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4年12月10日前以正式函件形式向市教育局报送基地申报表、课程(线路)申报表(见附件,同时发送电子版)及相关材料(资质证照正本、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基地概况介绍;指导教师资料;安全保障制度;收费优惠政策及收费标准;基地承接中大规模中小学生活动或中小学生旅行团队经验;主要荣誉;实践服务质量承诺书)。
联系人:杨晓来
联系电话:0935-8216830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西路6号(金昌市教育局301室)
电子邮箱:2624922071@qq.com
附件:1.金昌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
2.金昌市中小学生研学课程(线路)申报表
金昌市教育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