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行动】“鸡”不可失,苏仙公安破获系列盗窃案

政务   2024-09-29 10:55   湖南  


苏仙公安 雷霆行动



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多措并举打防管控相结合,紧盯群众身边的民生小案,用实际行动“解民困、化民忧、护民生”,切实提高群众幸福感、安全感。近日,苏仙公安成功破获系列盗窃案,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





案情回顾

近日,苏仙公安接到辖区内多名群众报警称,家养土鸡、饲料被盗。苏仙公安分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民警开展侦查。

办案民警通过对案发现场进行仔细勘查,以及对案发周边摸排走访,结合线索进行分析研判,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雷某明和樊某进。9月14日下午,刑侦大队联合桥口派出所成功将两名嫌疑人抓获归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雷某明与樊某进如实供述了自2024年1月以来先后4次在资兴市、苏仙区飞天山镇盗窃他人家养土鸡、饲料以及摩托车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雷某、樊某传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以案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小苏警示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莫伸手
伸手必被抓!


家禽养殖户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物防技防,避免财产遭受损失。

1、尽量选择安全可靠的圈舍关养家禽,可以选择用砖砌圈舍或土房屋,门窗一定要牢固。

2、家禽不要随意放养,夜间要关入圈舍并上锁,晚上睡前要检查一遍是否关好门上好锁;夜间如有异常动静,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要起身查看。

3、关家禽的圈舍不要离住房太远,如有大量的家禽,圈舍必须安装防盗设施;经常检查圈舍门锁,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4、有条件的可以在圈舍周边安装夜间感应设备,夜间一旦有人靠近可以及时觉察。

5、农户四邻互相照应,做好联合防范。

如不幸被盗,
请及时报警!


END

审核:何小焰
编审:杨柳
编辑:王鑫宇、欧阳锦源
供稿:刑侦大队、桥口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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