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基地入选最高法院公布的十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示范基地

政务   2024-11-13 18:10   上海  


近日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

十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示范基地

(点击可查看)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上海市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研究中心

共同设立的

上海市中华鲟自然保护区中华鲟梦园

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

暨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点入选




基本情况


上海市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紧邻长江,自然环境优美,中华鲟梦园是上海市中华鲟自然保护区中华鲟救治、繁育、野化、放流基地,也是国宝“中华鲟”的保护方舟,司法保护基地设立在中华鲟梦园。为完善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机制,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修复实践工作,共同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和长江口生态环境保护,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与上海市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研究中心于2024年6月4日共同在上海市中华鲟自然保护区中华鲟梦园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暨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点(点击可查看),协同打造集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修复、生态法治教育宣传为一体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发挥引领生态环境保护的示范效应。


运行成效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定期梳理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并联合制作成宣传展板,在中华鲟梦园的“长江生命馆”展示区巡回展出,向前来参观的社会公众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


提供技术支撑,上海市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研究中心推荐一名专业技术人员,聘任为崇明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技术调查官,为涉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司法案件的事实认定提供技术支撑。


开展生态修复,在中华鲟梦园区域内为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修复执行或替代性修复活动拓展修复场地和项目,共建单位联合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工作。


开展法治宣教,将中华鲟梦园协作区域作为展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成效和生态环境保护教育的重要平台,以宣传展板、图册、视频等形式,联合开展宣传生态保护科学和法律知识,向社会公众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



“巡回审判+以案释法”,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崇明区人民法院可选择典型案件在中华鲟梦园开展巡回审判,并联合上海市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研究中心联合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定期协调沟通,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总结分析合作共建机制运行情况,及时沟通、协调合作共建的相关事宜,确保司法保护基地长效化运行。







该司法保护基地设立以来,先后在中华鲟梦园开展2场次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成效暨典型案例集中宣传,向由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律师代表,专家学者,媒体记者,网络博主等组成的“法治观察团”,以及全国人大代表、市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组成的视察团,集中展示上海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成效和典型案例,获得代表委员和“法治观察团”成员充分肯定。




来 源 | 最高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 何瑞鹏 陈雨丝

编 辑 | 周峰


上海崇明法院
上海崇明法院官方公众号,推送权威资讯,提供诉讼服务,展示法官风采,传递法治声音,打造人民群众直观感受公平正义的法治平台。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