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申办:流程不清成“绊脚石”

文摘   2025-01-21 15:54   湖北  
《党风政风热线》播出时间
每周二、周五9: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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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嘉宾
仙桃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   副局长
肖爱敏


问题一

主持人:地力补贴是国家对农民土地生产力的直接支持,是保障农业生产持续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政策。然而,政策的执行往往面临诸多挑战,落实效果有时难以与政策初衷完全契合。记者在西流河镇旭光村的走访中了解到,部分群众反映地力补贴未按时发放,甚至因管理费用调整导致补贴缺失的情况。一起来听记者的采访录音。
记者:地力补贴作为国家推出的重要惠农政策,其核心目标是减轻老百姓的农业投入压力,同时提升土地的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利用。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西流河镇旭光村1组的徐先生反映补贴并未按期发放,甚至出现了因土地平整和管理费用增加导致的补贴缺失问题。尤其是在鱼池管理方面,费用调整从原来的每亩四十元涨至一百元,大家认为这一涨幅缺乏透明的依据,也未进行过有效的公示和说明。这种情况不仅让人产生了疑问,更暴露出政策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监管不力与信息公开不足。惠农政策的核心在于公正与透明,只有做到程序公开,标准明确,才能确保政策真正惠及民众。  
市民 徐先生:我家门口,前后有水田、旱田还有坑洼。之前搞平整土地,平整以后一分钱都没给我。之后就发了两年多的地力补贴,今天就没有发了。第二个问题,鱼池我们保留到手里,一亩田交四十元,他就发地力补贴。今年要我们交一百元,这个账算不过来。相当于反了70元,我们还亏了30元。我们就没有交,他也没有发。
主持人:
西流河镇旭光村徐先生反映的情况很有代表性。他提到的地力补贴未按期发放以及因鱼池管理费用调整而“补贴缩水”,这种情况让群众对政策执行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产生了质疑。我们知道,地力补贴本应是惠农政策的“直通车”,为何在实施过程中会出现这些问题?经管局对此是否有监督机制?
肖爱敏:
感谢这位农民朋友对经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2016年根据《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精神, 进行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将原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施行以来,根据中央政策和农村工作实际,结合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指导意见,相应政策做过微调。下面我从四个方面回答这位徐先生的问题。
(一)未按期发放补贴的问题。按照市财政局工作部署,我市每年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时间在6月30日左右,市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每年都是按期拨付至各代发银行。但按照湖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要求,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系统由往年的农补网系统变更至一卡通系统,涉及所有农户资料的完善和部分代发银行的变更和协调,少数地方资金发放到户的时间迟于往年,但均于8月份之前发放到户。
(二)机动地鱼池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问题。2016年,按照补贴范围和补贴对象的规定,只要属于耕地的范畴,而不属于成片耕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的,均可申领补贴。2019年,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审计厅、省扶贫办、湖北银保监局等各部门开展“一卡通”专项治理的相关意见,仙桃市农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仙桃市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规定下列情形不得享受耕地地力补贴,包括: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如工厂化作物栽培的连栋温室、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池、育种育苗场所、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用地和环保设施用地。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粮食生产的配套设施用地,如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用地。自此,机动地中的水产养殖面积不能享受补贴。
(三)土地平整后发了两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之后没有发放补贴的问题。首先,平整后的土地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必须经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认定为耕地。其次,从徐先生反馈的情况来看,房前屋后的水田、旱地和坑洼,在土地承包时,很大可能是作为村组机动地,而不是农户家庭承包地。对机动地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021年以前是两个要求:一是村组与承包方签订土地承包协议;二是报当地财政所(经管站)备案。2022年开始,新增一个要求是承包款亩平金额低于补贴亩平标准的不得申报补贴。
(四)鱼池承包款从四十元变更至一百元的问题。2024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低价发包是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之一。当然,在同等条件下,原承包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主持人:
惠农政策的关键在于透明和公平。然而,从徐先生的反馈来看,无论是土地平整补偿的发放,还是鱼池管理费用的调整,似乎都缺乏足够的公示与解释。您认为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如何确保每一项费用的公开透明?经管局会针对这些情况进行专项调查或整改,以保证惠农政策真正惠及群众吗?
肖爱敏: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仙桃市农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各地人民政府、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银监办、审计局、纪检监察部门、各代发银行和经管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在落实过程中,必须经过两次公示,第一是在补贴面积核定时,由属地政府组织人员在村内将农户补贴面积公示表张榜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第二是资金发放前,各地财政所通过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生成每个村组的公示表(包括农户姓名、补贴面积、补贴资金等内容),加盖属地政府公章后,由属地政府组织人员在村内公示7天。地力保护补贴的相关政策一直在仙桃市财政局政府公开网予以公示。
二、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调查和整改有多个渠道进行。一是按照市农补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责进行调查,查处各类违规违法问题;二是省纪委监委每年会通过大数据比对查出线索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三是审计部门、巡查组在针对农村的审计和巡查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作为涉及到千家万户的惠民惠农工作,一直都是检查的重点。


问题二  

主持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兴起推动了农业现代化,为老百姓增收致富开辟了新路径。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社在政策支持、产业协作和市场化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然而,对于许多有意成立合作社的老百姓来说,申办流程、政策支持及相关手续仍然不够清楚。一起来听记者的采访录音。
记者: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组织形式,通过将分散的农户联合起来,实现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然而,不少老百姓反映,在申请成立合作社的过程中,存在对具体申办要求及流程不了解的情况。这次,我们采访了赵先生,他希望了解成立合作社的具体手续及相关部门是否提供相关指导和扶持。这个问题不仅关乎到个人创业,更反映了农业组织化发展的现实需求。 
市民 赵先生:我和村里几个种植大户商量了一下,想成立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把我们种的蔬菜集中起来,统一销售,提高收入。但是我们对具体的手续不太了解,比如需要去哪些部门备案、需要哪些资质条件?另外,现在对合作社有没有政策支持或者补贴?我们希望能够把这件事情办好,但目前感觉缺少明确的指导。
记者:从赵先生的描述可以看出,不少老百姓在成立合作社的过程中面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有关部门能否提供更清晰的政策解读、更完善的指导服务,这不仅事关大家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影响到农业现代化的进程。
主持人:
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业发展的新兴组织形式,受到越受关注。它不仅能整合资源、优化生产,还能帮助大家拓展销路,提高整体收益。但是现在还是有很多老百姓在申办合作社时,往往不清楚需要哪些具体条件和手续,比如是否需要资金门槛、到哪些部门办理、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等。这些问题困扰着不少想创业的朋友。请您为我们介绍一下,当前申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具体流程和要求是什么? 
肖爱敏:
近几年,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截止目前,我市在市场监管局注册登记各类农民合作社2243家(2024年新增119家),全市发展家庭农场4583家(2024年新增876家)。全市培育国家级示范社14家,省级示范社17家,市级示范社130家;培育省级示范家庭农场44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49家。全市实现了每村至少有一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注册资本超过90亿元,总产值超过120亿元。吸纳入社农户10多万户,社员户均纯收入比同行业非社员高出30%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蒸蒸日上,为我市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相关申报注册程序,具体要咨询市市场监管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申报及注销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是市场监管局。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建议各地要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户到当地的市场监管所咨询,他们会提供完整的服务。
据了解,主要程序分四个步骤:
1. 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注册登记事项咨询,领取注册登记表格;
2. 确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报批申请名称登记;
3. 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册登记前的其他准备工作;主要包括:制定章程、办理法人代表、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办理出资清单等内容。
4. 申请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主持人:
除了申办手续之外,大家还特别关注合作社成立后的政策扶持。比如,在资金补贴、税收优惠、技术培训以及市场对接等方面,是否有明确的支持政策?像刘先生提到的,他们想通过合作社实现统一销售和资源整合,这是否可以享受到相关政策优惠?在实际运行中,经管局又如何帮助这些合作社快速成长,让政策真正见效?
肖爱敏:
1、 近些年,中央、省逐步加大了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通过这些政策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对推进仙桃市农业农村发展发挥了支撑作用。同时,大家也要了解,合作社要获得相关支持政策,须达到一定的要求和标准。比如:所有的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都享受贷款贴息政策;国家级、省级示范合作社市政府有一次性的奖补政策;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参与社会化服务项目和粮油单产提升项目,有一定的补助措施等等。
总的来说,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要做到市场定位准、内部管理规范,才能发展壮大,更容易获得政策支持;反之,管理不健全、经营不佳的主体将逐渐被市场淘汰。
2、 如何了解对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主体的政策支持及要求?
各部门对主体的政策支持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实施,相关政策支持都会通过相关政府网站公示,由相关主体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参与实施。
3、关于合作社实现统一销售和资源整合问题。
一方面,引导成立合作社就是为了将小农户组织起来,实现统一种养殖品种、统一药物使用、统一种养殖标准、统一病害防治、统一销售、分户管理,从而达到资源整合共同闯市场、提高小农户市场话语权、增收致富的目的;
另一方面,我们也在引导同类型的合作社成立联合社、协会等,达到进一步整合资源、抱团发展的目的;在此基础上,我们结合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将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相关主体组织起来,在重点乡镇探索成立农事服务中心,市级创建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仙桃农服”网络平台,加大信息共享、资源整合的力度,为推进仙桃农业发展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问题三 

主持人:欢迎来到今天的《行风连线》。我们来连线记者子蕃了解一下他采访的情况。

子蕃返乡创业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但不少创业者在实际操作中面临着政策不清、程序复杂等困惑。胡先生是一位返乡创业青年,他计划流转土地发展养猪产业,但在操作初期却对相关政策存在疑问。这不仅关系到胡先生个人的创业规划,更反映出返乡创业者在政策获取和实际操作上的普遍需求。

市民 胡先生:我是一个返乡创业青年,这两年看养猪的形式还比较好,我想在农村流转一些土地来养猪,我想问一下这个土地流转的政策是怎么样的?

子蕃市民胡先生的经历其实是许多返乡创业者的缩影。当前,土地流转作为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一环,对于提升土地利用效率、支持创业者发展农业产业具有关键作用。然而,现实中却存在政策信息不够透明、操作流程较为复杂的问题。我市目前在土地流转方面有哪些具体政策规定?是否有针对返乡创业者的指导性措施来简化程序、降低门槛,确保他们能够顺利流转土地并投入生产?

肖爱敏

伴随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加快农户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已成为必然趋势。

(一)农村土地流转必须坚持四条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二是坚持以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农民首创精神,鼓励创新,支持基层先行先试,靠改革破解发展难题。三是坚持依法、自愿、有偿,以农民为主体,政府扶持引导,市场配置资源,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违背承包农户意愿、不得损害农民权益、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四是坚持经营规模适度,既要注重提升土地经营规模,又要防止土地过度集中,兼顾效率与公平,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确保农地农用,重点支持发展粮食规模化生产。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民家庭,土地是否流转、价格如何确定、形式如何选择,应由承包农户自主决定,流转收益应归承包农户所有。流转期限应由流转双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协商确定。

(三)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了《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和《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所以胡先生不能流转一般耕地用于养猪,只能流转养殖用地(设施农用地)。


孔 娟 | 仙桃小学  教师
特 约 点 评 嘉 宾


云霞、肖局长、各位听众、各位网友,大家好!
今天的节目涉及到了农村发展中的一些热点问题,在肖局长的回复中,我们感受到职能部门在推动惠民政策、优化基层治理方面做出了不少努力,同时也体会到老百姓在政策执行过程中面临的实际困惑。接下来,我想谈谈自己的看法。  
首先,我们来说一说地力补贴问题。作为直接惠及老百姓钱袋子的政策,地力补贴本该体现出政府的关怀与效率。然而,徐先生反映的问题暴露出基层执行中的短板,比如信息不透明、规则调整滞后宣传等。  我认为,惠农政策的核心在于公平和透明,在政策执行中,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确保政策每一步都透明、可追溯。同时,在政策调整时,必须提前宣导清楚,告诉老百姓“改的原因是什么”“影响会如何”,从而减少不必要的误解和质疑。此外,还要建立多元监督机制,确保每一笔补贴都能精准落实到老百姓手中,这样才能真正赢得群众的信任。  
再来谈谈合作社申办问题。赵先生的困惑其实反映了创业环境中的一个普遍现象:老百姓有热情、有想法,但在面对复杂的政策和程序时却无从下手。合作社作为现代农业的重要组织形式,本该在政策扶持下发挥资源整合、增收致富的作用。但实际中,申办流程复杂、政策宣导不到位,却成了基层创业者的一大阻力。  对此,我建议,职能部门可以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将申报、备案等环节集中化、简化,同时配备专业的指导人员,提供全程咨询与支持。还可以利用乡镇一级的服务站点、线上政策解读平台等,打通政策宣导。通过这些方式,既能降低创业成本,也能进一步激发农村的经济活力,让合作社真正成为老百姓致富的好帮手。  
接下来要说到的是返乡创业青年胡先生提到的土地流转的问题,土地流转政策的设计既要考虑粮食安全和生态保护,也要满足返乡创业者的实际需求。当前“非农化”“非粮化”的严格管控确实必要,但也需要在具体执行中增加灵活性,为创业青年提供更多支持。  比如,可以进一步细化养殖用地的划定标准,帮助返乡创业者明确政策边界。同时,可以设立专门的协调团队,提供选址、规划等专业指导,减少土地流转过程中的沟通成本。此外,适当简化相关手续,也能为创业者创造更加友好的环境。只有通过这些措施,才能既守住政策底线,又释放农村发展的新活力。  
总的来说,今天节目中涉及的问题,让我们看到了惠农政策和基层治理取得的显著进展,同时也提醒我们,要真正实现“惠民、便民”,还需要在政策宣传、执行透明度和服务精细化上下更大功夫。肖局长的解答体现了职能部门的务实与责任心,这些努力值得肯定。但群众的诉求也提醒我们,政策的设计和执行只有更加贴近民意、更具人性化,才能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实惠与便利。我期待,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今后的政策落实能更加顺畅,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也能不断提升。  
马上就是春节了,在这里祝大家新春快乐!万事顺心!谢谢大家!


监制/李冬梅   
编审/刘琼秀 张 萍 
主持/云 霞
编辑/子 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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