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看到一个消息,今年春节,很多对方准备解除或者放松之前的烟花爆竹燃放禁令。
最近这两年,每当临近春节,呼吁解除烟花爆竹燃放禁令的声音就在互联网上出现。
很多人声称: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国传统文化习俗,没有烟花爆竹就没有“年味”。
这帮人言之凿凿的认定烟花爆竹燃放禁令有违“民意”,要求政府顺应“民意”,解除烟花爆竹燃放禁令,让大家过一个热闹的春节。
烟花爆竹禁令真的违反民意吗?事实绝非如此。
事实是:中国各地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的政策,当年都是在民意推动下出台的。
当年禁止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民意,现在要求解禁烟花爆竹也是民意。
当初痛定思痛要求政府痛下决心的,是民意;现在好了伤疤忘了疼,要求政府取消禁令的,也是民意。
和很多事情一样,中国民众对烟花爆竹的态度,以及对烟花爆竹的管控措施,这些年来,其实一直都在“痛定思痛痛下决心”与“好了伤疤忘了痛”之间来回摇摆。
咱们以北京市为例,回顾一下这些年烟花爆竹燃放政策的变化。
北京市最早出台针对烟花爆竹燃放问题的管理规定,是在1986年。
1986年之前,北京市的烟花爆竹燃放,处在完全混乱无序的状态。每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都造成大量火灾和人员伤亡,群众意见很大。
在管理规定出台前几个月的1986年春节,人口1000万的北京市,因燃放烟花爆竹烧伤、崩伤446人,两人被摘除眼球。
这还只是统计上来的数字。
至于燃放引起的火灾,更是此起彼伏接连不断,消防官兵应接不暇,疲于奔命。
在群众强烈要求下,1986年11月,《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出台。
1986年出台的这个暂行规定,核心内容归纳起来有两点:首先是规范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对一些危险性较大的烟花爆竹比如摔炮砸炮禁止生产,同时规范了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渠道。同时,在市内划定了一系列禁放区,比如车站、学校、名胜古迹、油气管站周围200米,等等,以降低燃放风险。
说白了,这个《暂行规定》的思路,就是现在网上很多人鼓吹的:不一刀切,而是通过规范生产销售和限制燃放地点等方式,实现精细化管理。
但事实证明:此路不通。
《暂行规定》虽然某种程度上遏制了烟花爆竹的危害,但每年的火灾和伤亡依然居高不下。
《暂行规定》出台后的第一个春节,也就是1987年春节期间,从大年三十24时至初一1时,一个小时内,北京平均每36秒一起火警,出动的消防车辆无法返回营地,只能从一个火场奔赴另一个火场。
1987年至1993年,仅北京27家重点医院就接治花炮伤者近2500人,数十人终身残疾。实际的受伤数字,肯定远高于此。
要求废除陈年陋习,彻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声音,不断高涨。
1993年,北京市人大常委和八个城区近郊区人大、政府对八万多市民进行调查,赞成禁止燃放的比例高达84.6%,反对的仅有13.2%,持保留态度的占2.2%。
面对汹汹民意,北京市300多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议案提案,要求对烟花爆竹实施禁放。
1993年7月,《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草案递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10月12日,禁放规定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规定》,北京市城八区彻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该《规定》的出台,意味着北京市的烟花爆竹管控政策正式由“限”改“禁”。
禁放的结果,是立竿见影的。
1994年2月9日,北京市度过了禁放后头个除夕。过往遍地烟光、火警不断的情景终于不见了,除夕夜真正成了万家团圆、幸福美满、平安祥和的“平安夜”。这一夜,北京禁放区内无人因放鞭炮致伤,禁放区外伤者有12人。
而在禁令出台前的1993年春节,人口1000万出头的北京市,因燃放烟花爆竹发生火灾208起,燃放烟花爆竹致伤544人,其中5人被摘除眼球。
值得一提的是:北京市的烟花爆竹禁令出台后,全国一百多个城市就快速跟进,效仿北京出台了烟花爆竹禁令。
这一现象足以说明,天下苦烟花爆竹久矣!
北京市政府痛定思痛痛下决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让首都老百姓享受了十几年的平安春节。
然而,不出意外的,好了伤疤忘了痛,“民意”渐渐开始变了。
《三体》中有句话:人类并不感谢罗辑。
当人类面临迫在眉睫的毁灭威胁的时候,拯救了地球的罗辑是大家眼中的救世主。但当威慑平衡建立后,过上了太平日子的人类,逐渐忘记了三体人的可怕,而开始厌恶和仇视罗辑。
过了十几年没有烟花爆竹的春节后,曾经的血淋淋的教训逐渐被淡忘,很多人又开始怀念起“年味”和“传统”来。
“禁放冲淡节日氛围”,“堵不如疏”,“禁不如限”之类的呼声,越来越高。
2004年,北京市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修改“禁放规定”,建议将“禁放”改为“限放”。
北京市政府再次征求民意,这次的结果,是近七成市民赞成适度放开燃放。
从1993年的84.6%市民赞成禁放的痛定思痛痛下决心,到2004年近七成市民赞成放开的好了伤疤忘了痛,仅仅用了10年的时间。
在新的民意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动下,2005年9月9日,《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12月1日正式施行,烟花爆竹“禁令”解除。
然后,已经平静多年的春节,再次响起了消防车和救护车尖利的嘶鸣。
2008年春节,从2月6日零时到12日6时,北京市共收治本市燃放烟花爆竹致伤就诊人员434人,其中死亡1人;眼球摘除1人、截肢4人、重度烧伤1人。
2011年春节,从2月2日零时至2月7日24时(初五),北京市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情194起,致伤388人,有2人死亡、1人摘除眼球。
2012年春节, 1月22日零时到1月28日12时,北京市共收治在本市燃放烟花爆竹致伤就诊人员223人。其中,眼外伤41人、外伤69人、烧伤18人、复合伤94人,死亡1人,2名患者截肢。
2013年春节,2月9日至15日6时,北京各医院共收治燃放烟花爆竹致伤者169人,年龄最大的82岁,最小的才2岁,有1个人截掉拇指。
2014年春节,1月31日至2月6日9时,北京共收治烟花爆竹致伤人员119人,其中最大年龄73岁,最小年龄1岁,有3名患者拇指截除。
2009年2月9日晚,正月十五日元宵节,春节期间北京市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最后一天,在建的中央电视台电视文化中心被烟花点燃,发生特大火灾。北京市消防中心调动16个中队、54辆消防车赶赴救灾,市主要领导亲临现场指挥,大火燃烧6个小时后,于翌日凌晨救熄。
火灾现场共救出30多名伤者,8名消防员和工人被烧伤,年仅30岁的消防中队指导员张建勇殉职。 建筑物过火过烟面积2.1万平方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4亿元。
事实证明,所谓“疏不如堵”,所谓“禁不如限”,根本就是一群对真实世界的复杂性毫无经验的书呆子们拍脑门的想象和梦呓。
在血淋淋的教训和惨痛的损失面前,禁放的呼声再次响起。
2017年,北京再次修改燃放政策,五环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这一次,同样是民意支持,同样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
又一次痛定思痛,痛下决心。
从1993年禁放到2005年解禁,用了12年。
从2005年解禁到2017年再禁,也是12年。
2017年再次禁放烟花爆竹至今,已经7年多,很多人又忘记了烟花爆竹造成的血泪教训,又开始鼓噪烟花爆竹解禁。其理由和说词,与上一轮解禁前几乎一模一样。
先是痛定思痛下决心,然后好了伤疤忘了疼。然后再痛定思痛下决心,然后再好了伤疤忘了疼~
每一次的摇摆和轮回,都是以无辜的生命,以无辜孩子的手指和眼球为代价。
恳请有关部门,面对这些好了伤疤忘了疼的民意,务必保持清醒头脑和理性判断,切勿在“痛定思痛下决心”与“好了伤疤忘了痛”之间,继续无休止的摇摆与轮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