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遇上调!事关宁夏这些人!

2024-12-13 16:40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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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财政厅

联合印发通知

 上调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 

调整后的待遇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据统计

此次待遇调整共惠及近2000人

合计为享受待遇群体月增资10万元


本次调整对象为2023年12月31日(含)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待遇的工伤人员(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供养亲属。


伤残津贴方面,2023年12月31日(含)前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一级伤残增加95元/月,二级伤残增加90元/月,三级伤残增加85元/月,四级伤残增加80元/月,五级和六级伤残职工且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的,五级伤残增加75元/月,六级伤残增加70元/月。


供养亲属抚恤金方面,2023年12月31日(含)前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供养亲属增加25元/月。


编辑:李雪晨
责任编辑:吴波
审核:龙军
来源:宁夏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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