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届开渔特辑|开渔系列活动星云湖休闲垂钓开始报名啦!

政务   2024-12-16 21:59   云南  



2024年12月25日—2025年1月5日

星云湖休闲垂钓

明天起开始报名啦!



1.垂钓区域:星云湖西南岸(如图所示,具体位置以钓台实际摆放位置为准)。


2.垂钓时间2024年12月25日-2025年1月5日,共12天,每天一场,垂钓时间为:早9时30分-16时00分,每场次持续6.5小时。

3.垂钓人数、收费标准:每场次限报10人次,每人次收费230元。

4.回鱼规则:仅对小于3公斤的鲢、鳙,小于2.5公斤的鲤、草鱼按8元每公斤的价格回鱼后作鱼苗放生。

5.渔获规则每位参赛运动员可带走3公斤,超出的部分放回星云湖或以每公斤20元价格缴费后带走,钓不足3公斤的,不足部分不作添补。

6.所有比赛有效鱼为:鲢、鳙、鲤、草、鲫钓起星云湖土著鱼类:大头鱼、青鱼、真白鱼不计入总重,并立即放生)。

7.杆具要求:所有比赛,限竿长8.2米内,限钓线长10米内由参赛运动员自备。

8.本次比赛饵料自备,饵料规定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鉴于保护星云湖水体,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的物质和添加剂

(2)严禁使用虫饵、活饵、拟饵;严禁使用由新鲜动物血液制作的血饵、橡皮筋颗粒饵。

9.奖励办法

(1)单一场次奖。按运动员在当天赛事期间所垂钓的星云鱼总重量进行排名,排名前3名的给予相应奖励,渔获总重量排名第一的奖励稻花大头鱼1.5kg,总重量排名第二奖励稻花大头鱼1kg,总重量排名第三的奖励稻花大头鱼0.5kg。

(2)钓王奖。2024年12月25日-2025年1月5日期间按运动员在单一赛事期间所垂钓的星云鱼总重量进行排名,排名前3名的给予相应奖励,渔获总重量排名第一的奖励稻花大头鱼3kg并颁发奖牌;总重量排名第二奖励稻花大头鱼2kg并颁发奖牌,总重量排名第三的奖励稻花大头鱼1kg并颁发奖牌。

10.赛事服务费及报名、报到

(1)赛事服务费:230元/人(包含200元报名费和30元服务费)。

 赛事组委会提供比赛日饮用水2瓶/人,以及盒饭午餐(两荤两素)并为每位运动员购买保额不低于3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其它交通食宿费用运动员自理。报名成功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比赛或因违规被组委会取消比赛资格者,赛事服务费一律不予退还。

报名联系人 电话:邱老师   19087541921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7日10:00至12月20日10:00

(2)选手报到和钓竿查验:

比赛日8:30-9:30 进行报道及查验,组委会在上大河咀湖管站设置报到点,方便选手报到,检查钓竿钓组,领取参赛物料。 比赛时,钓竿无检查合格验杆贴的禁止参赛。

11.赛事活动组委会

本次赛事组委会由区星云湖管理局、言鼎公司抽调工作人员组成。

12.举报、申诉

(一)在比赛过程中,当场参赛的运动员对其他运动员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必须符合四个条件,其他任何人无权进行举报。

(1)举报者需实名制;

(2)向裁判长进行举报;

(3)提供举报者本人拍摄的视频、照片或相关两人以上人证等证据;

(4)违规现象发生30分钟以内。

(二)比赛过程中运动员针对裁判长对本人成绩统计有异议,本人应在20分钟以内组委会进行申诉,组委会的判罚为最终判罚。

12.免责声明

凡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并认同本公告所有条款,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承担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及突发疾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提前配合主办方统一办理赛事保险事宜,否则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13.其他事宜

(1)本次赛事可能将对比赛过程和颁奖典礼进行现场网络直播。

(2)赛事活动中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组委会有权缩短或调整比赛时间或者取消比赛,对已报名未能参赛的运动员无息退还赛事服务费。

(3)每日垂钓比赛活动报名参赛人数少于五人则当天将不举行,顺延下一天举行或无息退还赛事服务费。

(4)参赛运动员在参赛期间需无条件接受赛事组委会人员管理,拒不服从管理的将取消参赛资格,涉嫌违法的组委会将配合执法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14.解释权

本规程由赛事组委会负责解释。





竞赛规则


一、运动员违规处罚分为:

(一)警告。

(二)罚减2千克鱼获。

(三)取消比赛资格。

二、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情节较轻,未造成影响成绩结果或比赛正常进行,听从裁判劝阻并及时改正的,应给予警告。

(一)钓箱(或其它钓具)应按钓位线的指示摆放,边沿不得超过垂钓平台栏杆,支杆架的方向应对准钓位正前方的方向。特殊情况可根据比赛钓场钓位以及运动员左右手的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违反者给以处罚。

(二)赛前非校验钓组时间,不允许任何钓组入水。比赛时只允许一竿入水。不允许使用会对鱼体造成伤害的鱼护。

(三)运动员必须独立完成赛前准备(组装钓组、调制饵料)和垂钓过程,进出钓位由组委会工作人员负责用接送。

(四)运动员必须手持竿把垂钓。手竿的抛竿方法必须是:竿尖在前、竿尖由下往上、由后往前的运动;抛竿过程中无论何原因抛出本作钓区范围,应立即主动收回重新抛竿。

(五)比赛期间运动员必须在自己钓位,有事离开钓位时,须经裁判同意。

(六)比赛中运动员不允许接受任何人指导和指导其他运动员。

(七)比赛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不能影响他人比赛。

(八)运动员任何时候都应主动接受裁判员对钓具和饵料的检查。

(九)比赛结束后,应将本钓位清理干净;不得向星云湖内丢任何物品。

(十)运动员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保护鱼、水资源和环境,遵守赛事制度,听从裁判员的指挥。

(十一)比赛过程中,运动员不允许饮用任何酒精饮料,不得服用任何可致兴奋、致幻药品及物质。

三、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影响到比赛成绩或比赛秩序但情节较轻者;或本次赛事中两次被警告者,应给予罚减2千克重量的处罚。

(一)手竿钓组必须是由:手竿、主线、连接环、子线、单立漂、漂座、太空豆、单铅座(含铅)和钓钩有序组成,不能增加或减少配件。

 钓组应符合以下规定:钓竿长不得超过规定竿长的±3厘米;必须使用无倒刺钩,钓钩的数量不得超过2枚;单子线只能绑一个钩(一个钩指一个钩尖的钩)。

(二)无效鱼禁止入护。

(三)运动员进入钓位后,赛前非效验钓组时间,不得故意将线组入水;不允许带饵效验线组。

(四)运动员必须在钓位上扬竿,在作钓区作钓。作钓区为左右相邻钓位中线及其延长线范围以内。抛竿方向原则上应为钓位正前方方向,允许在不影响相邻钓手作钓的前提下,且在规定作钓区内,以钓位标识的箭头线或支竿架前端方向为中心垂直线,左右角度不超过45度进行作钓,垂钓区域必须在杆尖以外;否则应给以处罚。情节严重者可以取消比赛成绩。

(五)运动员的渔获必须回到水体后,才允许下一次抛竿。

(六)中鱼后,不得故意放大溜鱼区域影响其他运动员比赛;如鱼窜离作钓区应尽快将鱼溜回,如运动员越过作钓区,则所钓鱼获为无效鱼。

(七)有效鱼种外的鱼、死鱼、直接用抄网打捞的浮头鱼、运动员越位所钓鱼获为无效鱼,无效鱼不得入护。

(八)比赛进行中不得以任何方式交换、传递饵料和交流与比赛技术有关的信息。

(九)比赛结束口令下达后,未入护的鱼无效,禁止强行入护。若强行入护,计量称重前先扣除护内最大鱼获后,再计量和处罚。压哨鱼以鱼进入抄网且抄网整体低于鱼护口为准。

(十)比赛结束,未计量前,运动员不得故意拎动鱼护,必须在钓位上等待裁判员的计量,严禁随意走动,围观计量。

(十一)运动员不得有针对裁判员、其他运动员、观众或其他人员使用侮辱性语言或手势。

四、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取消本次比赛资格的处罚:

(一)任何时间不允许毁窝。

(二)违反饵料规定情节严重者。

(三)任何时间不允许锚鱼,不允许打捞浮头鱼入护。

(四)所有渔获必须计量,不得将渔获倒掉。

(五)在赛事活动中不允许有故意换人、换位和换卡等弄虚作假行为。

(六)违反第三项条例规定的相关内容,情节严重者。

(七)违反第三项第二小项者,将直接取消比赛资格。

五、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五个自然年度内参加星云湖休闲垂钓比赛活动的追加处罚:

(一) 在赛事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二) 违反饵料规定情节严重者。

(三) 比赛结束后,不接受比赛期间进行的现场媒体采访,情节严重者。

(四) 无故不参加颁奖,违反颁奖礼仪,情节严重者。

(五) 因对裁判个人的问题或成见,通过媒体评论,质疑技术官员整体, 否定整个比赛,而损害本赛事的声誉,情节严重者。

(六) 参与和赛事有关的一切有价赌博行为,情节严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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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编:杜莎莎

编辑:杜莎莎

初审:郭艳波

二审:李丹

终审:杨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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