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三审稿规定,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三周岁以下的儿童,提供托育服务。
社会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基本服务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可由地级及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明确收费标准参考区间,引导服务机构与政府以合同约定的方式合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或参照公办托育服务机构基本服务费管理方式,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其他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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