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2025年《关于办理袭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与2020年《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对照表
2020年“两高一部”施行的《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 | 2025年“两高”施行的《关于办理袭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二、实施暴力袭警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第一条规定的基础上酌情从重处罚: 1.使用凶器或者危险物品袭警、驾驶机动车袭警的; 2.造成民警轻微伤或者警用装备严重毁损的; 3.妨害民警依法执行职务,造成他人伤亡、公私财产损失或者造成犯罪嫌疑人脱逃、毁灭证据等严重后果的; 4.造成多人围观、交通堵塞等恶劣社会影响的; 5.纠集多人袭警或者袭击民警二人以上的; 6.曾因袭警受过处罚,再次袭警的; 7.实施其他严重袭警行为的。 实施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 |
第五条 醉酒的人实施袭警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 |
第六条 教唆、煽动他人实施袭警犯罪或者明知他人实施袭警犯罪而提供工具或者其他帮助,情节严重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 |
三、驾车冲撞、碾轧、拖拽、剐蹭民警,或者挤别、碰撞正在执行职务的警用车辆,危害公共安全或者民警生命、健康安全,符合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酌情从重处罚。 暴力袭警,致使民警重伤、死亡,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酌情从重处罚。 | |
四、抢劫、抢夺民警枪支,符合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以抢劫枪支罪、抢夺枪支罪定罪。 | |
五、民警在非工作时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法律履行职责的,应当视为执行职务。 | |
六、在民警非执行职务期间,因其职务行为对其实施暴力袭击、拦截、恐吓等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九十三条等规定的,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等定罪,并根据袭警的具体情节酌情从重处罚。 | 第九条 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同时构成袭警罪、妨害公务罪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第十条 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综合考虑行为人认罪悔罪表现、赔偿损失情况、行为手段、危害后果等情形,认为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从宽处罚;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 |
第十一条 对于实施本解释规定的相关行为被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行为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政务处分或者其他处分的,依法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 |
第十二条 对于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的“人民警察”,依照人民警察法的相关规定认定,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等部门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 |
第十三条 本解释自2025年1月18日起施行。本解释施行后,之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
第二部分:
“袭警罪”法律适用疑难点总结:
1.惩治袭警犯罪如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解释》引言 为依法惩治袭警犯罪,保障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保护人民警察人身安全,维护国家法律权威和社会秩序……
《解释》第三条 实施袭警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
《解释》第四条 对于人民警察执法活动存在过错,在认定行为人暴力袭击行为是否构成袭警罪时,应当综合考虑行为人的暴力程度、危害后果及执法过错程度等因素,依法妥当处理。
人民警察执法活动存在严重过错的,对行为人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执法过错较大,袭击行为暴力程度较轻、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袭击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确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从宽处理。
《解释》第十条 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综合考虑行为人认罪悔罪表现、赔偿损失情况、行为手段、危害后果等情形,认为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从宽处罚;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2.一般性抗拒行为是否属于“暴力袭击”?
《解释》第一条第二款 与人民警察发生轻微肢体冲突,或者为摆脱抓捕、约束实施甩手、挣脱、蹬腿等一般性抗拒行为,危害不大的,或者仅实施辱骂、讽刺等言语攻击行为的,不属于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的“暴力袭击”。
3.暴力袭警未达到轻微伤以上后果的是否入罪?
《解释》第一条第一款 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的“暴力袭击”:
(一)实施撕咬、掌掴、踢打、抱摔、投掷物品等行为,造成轻微伤以上后果的;
……
4.暴力袭击辅警构成袭警罪还是妨害公务罪?如果构成妨害公务罪,如何把握“依法执行职务”的要件?
《解释》第八条第一款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配合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警务辅助人员的,不构成袭警罪;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5.同时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和辅警的,数罪并罚还是择一重罪处断?
《解释》第八条第二款 同时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和配合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警务辅助人员,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的,以袭警罪从重处罚。
6.对袭警案件不适用和解程序,那么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的能否从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