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交通事故,不给对人赔偿咋办?

民生   2024-11-07 18:12   韩国  
在韩国发生轻微的交通事故,加害人想“小事化了”。正常应该是叫来保险公司,给受害人接受对人赔偿,但很多加害人不希望增加保险费。虽然交通事故看似轻微,却对受害人造成的伤害是无法估量的。有些人在事故当时看起来好好的,回家之后可能会感到浑身疼痛。所以,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应该让加害人的汽车保险接收对人赔偿。如果加害人及保险公司就是不给办怎么办呢?







此时,没有必要跟加害人及其保险公司多说两句话。首先要在事故现场搜集证据。汽车之间的事故倒简单,有行车记录仪和现场照片就足够了。但你在步行或骑自行车的时候被撞了,应该马上寻找周围的监控设备,并通过设备管理人要到事故发生时的视频。为了防止设备管理人不配合,建议在事故发生之后叫警察协助。不过要注意,此时叫来的警察只是协助,并不是正式受理事故。


搜集好证据之后,立即去医院进行诊断和治疗。虽然你可以使用健康保险治疗,但我还是建议你用自费处理。因为你可以强制让加害人保险公司给你办对人赔偿,用自费处理也能把钱要回来。所以没必要使用健康保险,让法律关系变得更复杂。诊断和治疗之后,带着医疗相关材料和事故证明材料,到交通事故发生地的管辖警察局办理事故接受。警察局会开“交通事故事实证明元”。


有了交通事故事实证明元,你可以向加害人的保险公司要求受理对人赔偿。因为这是韩国《汽车损害赔偿保障法》第十条赋予受害人的权利,保险公司会按照流程给你受理对人赔偿。不过每个保险公司在受理业务时的细节略微不同,建议通过该保险公司的客服中心拿到申请样式之后,填好表格并附上事故证据和医疗相关材料,递交给保险公司就能得到理赔。




金毅律师的想法
想必很多人在韩国遭到交通事故后,经历过加害人和保险公司不给受理对人赔偿的事件。他们用主观的想法判断事故不算严重,甚至有些保险公司还“威胁”受害人:“想拿到100%的对物赔偿,就放弃对人赔偿。” 加害人及其保险公司的做法其实是错误的。遇到这种情况,请你利用韩国《汽车损害赔偿保障法》第十条赋予的权利,结合本文分享的知识强行受理对人赔偿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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