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咱爸要被法院拘留了?还是上次欠钱那事吗?我这就去筹钱还款!” 19日下午,彭某某得知父亲未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被法院宣布拘留十五日,正被带往医院进行体检时,主动联系安福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请求替父履行还款义务。
被执行人彭某某因生意周转需要,向肖某某借款约10余万元,约定一年之内还清,借款到期后,肖某某多次催彭某某还款,但其以各种理由推脱,于是肖某某向安福县人民法院起诉。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彭某某应在2024年7月30日前将借款4万元一次性还清,然而,调解书生效后,彭某某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肖某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员立即查询了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发现其名下没有存款、房产等财产可供执行,电话也联系不上。 12月19日上午,申请人向承办法官举报,称其发现被执行人彭某某的线索。执行局立刻组织干警前往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被执行人正在街上打麻将,于是将其依法传唤至法院。经执行员对其进行法律释明后,彭某某仍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决定对其实施司法拘留十五日。
正当执行法官带彭某某到医院进行体检过程中,彭某某的儿子、女儿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请求替其父履行债务,并将现金带到了该院执行局。看着子女因办理手续而繁忙的背影,彭某某羞愧地低下了头。“诚实守信、说道做到,这本来是父亲应该为子女做的榜样。”王法官对彭某某说道:“欠钱不还不是小事,严重的很可能构成犯罪,希望你要正确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坚守诚信。”彭某某听后连连点头,最终办完手续的小彭带着父亲离开了法院,本案顺利执结。
作者:王崇安
编辑:周雅婧
复审:邓 杰
终审:刘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