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缱绻 葳蕤生香
2025年
天津科技馆将迎来建馆30周年
影像定格历史 足迹记录时光
三十载光阴
满载回忆
是最珍贵的宝藏
天津科技馆现向您发出征集邀请
拾起时光的碎片
拼凑我们共同经历的美好记忆
汲取信念的力量
传承传播科学精神的砥砺初心
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2月17日
芳华回溯,时光传承
关心科技馆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及科技馆的在岗职工及退休职工、合作伙伴
(一)天津科技馆建馆30周年征文活动
1.岁月轨迹:回顾天津科技馆从1992年始建到1995年正式对外开放,到如今成为天津市全域科普主阵地的历程,涵盖重要展览、科普活动、科技赛事等;分享印象深刻的经典展品,参与科技馆主办、承办的活动、赛事的难忘经历,以及科技馆如何影响和启发您的科学探索之路。
2.逐光前行:介绍在科技馆工作或参与活动的杰出人物,讲述他们的故事,以及他们对科普事业的贡献;分享在科技馆的启发下,追求科学梦想的故事,以及科技馆在科学探索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记录科技馆中发生的感人故事,如无私奉献、热情服务、互助互爱的瞬间等,展现科技馆的人文关怀和温暖。
3.创新展望:发挥想象,谈谈你心目中未来的科技馆;围绕科技馆与新技术的创新融合,探索建设路径,提出对科技馆未来科普教育和展览创新的建议和设想。
(二)天津科技馆建馆30周年实物征集活动
1.科技馆老照片、老物件:
(1)影像资料:反映科普服务、馆校合作、馆企合作、科普研发等所取得的成就、成果、事迹、各级先进典型代表、典型事例的影像资料,重大活动、重要人物、重要荣誉、重要事件,科技馆文化等老照片资料;或组织系列反映科技馆历史,不同代际与科技馆、经典展品、地标或其他元素合影的照片,讲讲照片背后的故事。
(2)实物资料:反映天津科技馆建馆以来,各个时期的参观券、票根、请柬、导览图及宣传册等实物或照片,以及工艺品、纪念品、文创产品、海报、纪念章、工作证件、奖牌、证书等与天津科技馆相关的各类实物资料。
2.其他与科技馆发展相关的,具有一定纪念意义的老物件。
(一)天津科技馆建馆30周年征文活动
1.投稿人(单位)需保证作品原创,拥有完整著作权。若作品涉及侵权,投稿人(单位)需承担法律责任。
2.投稿作品字数建议在800字-1500字,要求内容真实、生动,能够反映历史和记录故事。
3.建议投稿作品附带图片,并提供图片说明及作者信息。图片格式为JPG或JPEG,大小不低于1M。
4.投稿邮箱:tjkjg30@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建馆30周年征文+征集类别+题目+姓名”,邮件内包含附件1及文章正文。
(二)天津科技馆建馆30周年实物征集活动
经本馆和收藏者相互协商后,按照下述途径的一种或几种方式进行使用。
1.捐赠。鼓励个人或团体捐赠,天津科技馆将向捐赠人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展出时署捐赠者居住地及姓名。
2.收购。藏品合法拥有者(单位)自愿有偿转让且符合天津科技馆征集需要的藏品,经鉴定评估确认后,以双方认可的价格进行购买。
3.借展。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天津科技馆对有关收藏单位或个人进行有限期的借展,双方签订借展协议,物品所有权不变,并在展出时署捐赠者居住地及姓名。(本项包括,收藏者同意本馆使用收藏品的照片制作相关非营利性宣传品,制作印刷时署收藏者居住地及姓名。)
4.复仿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确保收藏品安全的前提下,对特别珍贵但本人(单位)欲自己保存原件的,在征得对方同意后,进行复仿制。
5.收藏者填写附件2,向科技馆提供照片及老物件的详细说明,200字左右简介,介绍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背景情况,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6.参与人应保证报送的老物件、老照片无权属纠纷,无侵犯他人肖像权、著作权、名誉权等行为。
7.要求内容真实、尺寸不限,老照片影像相对清晰,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均可。
(一)征文用途
1.经审核编辑后的优秀入选作品将在科技馆官网、主流媒体、宣传册等渠道发布。
2.投稿者默认同意上述征文用途。
(二)实物征集用途
1.入选物品将用于科技馆建馆30周年宣传设计活动。
2.参与者默认同意上述实物征集用途。
1.投稿人(单位)保留作品署名权,主办单位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作品的权利归主办单位所有,征集物品的财产权利归参与者所有。
2.征文、实物征集入选者将获得科技馆文创产品一套。
3.征集的实物使用期至2025年12月31日,如有其他变动,另行协商。
4.如对作品修改和使用或物品使用有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联系单位:天津科学技术馆
联 系 人:刘蓓
联系电话:022-28301881
电子邮箱:tjkjg3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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