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作为人民法院的最基层单位,人民法庭既处在践行司法为民的最前沿,也处在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在创新社会治理中承担着重要职责。为加快“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六安中院微信公众号开设『法庭“枫”景线』专栏,陆续刊发基层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
.
10月31日,金安区人民法院木厂法庭成功调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原本因钱财而反目的姑嫂二人,在承办法官的悉心调解之下,最终握手言和。这一结果为双方的亲情关系增添了一份和谐,也为社会传递出了积极的正能量。
据悉,原告时某与被告袁某某系姑嫂关系,袁某某因父母生病急需用钱,于2020年陆续向时某借款累计2万元,因双方系亲属关系,几次借款均未出具借条。时隔两年,时某多次联系袁某某要求其偿还借款,袁某某总以各种理由推诿,并产生较大的家庭矛盾。时某无奈将袁某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办案标的额不大,案件事实清楚,且双方系姑嫂关系,于是秉承着“以调为先、以调促和”的原则,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在调解的过程中,承办法官一方面,倾听双方的诉求及时疏导情绪,避免发生过激行为激发更大的矛盾;另一方面,耐心劝说袁某某,向其释明拒付欠款的法律后果及家庭和睦、亲情的重要性。
在承办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之下,双方各让一步达成了和解,袁某某当场付清了欠款1万元,姑嫂之间握手言和,真正做到了案了事结。
承办法官认为,家事纠纷的化解要重视以和为贵,秉承“调解为先、以调促和”的理念,将“新时代六尺巷工作法”深入到案件的办理中,努力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弥合亲情,维护家庭和谐,传递司法温情。
来源:金安法院